区住建委向全区在施工地通报“3.14”火灾事故。

27.03.2017  20:43
  区住建委向全区在施工地通报“3.14”火灾事故。要求各工地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工作,施工单位要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做好施工现场用电用火及可燃物清理工作,将隐患当作事故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