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2017年第五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单位进行公示的通知 京发改[2017]2043号
12.12.2017 04:34
本文来源: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清洁生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等20家单位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了评估。现将初步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11日—12月1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可通过电话或传真方式反馈。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11日
本文来源: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2.12.2017 0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