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常委会召开第2021-20次会议

17.06.2021  09:30

本网讯 6月8日,党委常委会召开2021年第20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学好“四史”,永葆初心、永担使命》,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向世界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研讨会致贺信精神,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深化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座谈会精神,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国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七一”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通报了《教育部党组关于批复赵村同志任中共中国农业大学委员会常委的通知》,研究了干部兼职事宜,通报了烟台研究院党员大会和党委、纪委一次全会选举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一些领域腐败风险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方案》,研究通过了作物分子育种创新中心项目实施组织架构,审议通过了教育部2021年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理论界人才学校推荐人选,研究通过了回龙观商用房维修立项事宜,审议通过了与深圳大鹏新区合作协议签订事宜,研究通过了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拟推荐人选,通报了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进展情况,研究了相关疫情防控工作。会议还研究了其他重要事项。

会议由姜沛民主持,张东军、秦世成、李培景、杜太生、田见晖、王勇、洪海燕、杨志、赵竹村参加了会议。

钱学军、李青山、宋明志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