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拟批准设置39所高等学校 14校“专升本”
27.01.2016 12:26
本文来源: 林业网
教育部表示,根据《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以及《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并报我部审核,39所高等学校的设置申请获得通过,其中:中东部地区高等学校29所,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本科学校9所,经过筹建“去筹”正式设立高等学校1所。
14所专科学校升级为本科后,原校名将变为学院。其中,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和河南教育学院将并称为“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剩下13所学校分别是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哈尔滨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资源)、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中州大学(专科)、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4所拟更名的高校包括石家庄经济学院、辽宁医学院、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苏州科技学院、徐州医学院、浙江海洋学院、中国计量学院、安庆师范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赣南师范学院、河南中医学院、湖北师范学院、广东药学院及广东医学院。据了解,石家庄经济学院原为河北地质学院,创办于1953年,是新中国最早设置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地质部直属地质院校。
此外,邵阳学院和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将合并调整为邵阳学院。
本文来源: 林业网
27.01.2016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