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分局八里庄工商所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12.12.2017  03:22
      近日,八里庄工商所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关于开展2017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方案》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在有形市场开展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例如在北京市锦绣大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我所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突出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工商行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树立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意识,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营造有利于促进发展的市场环境。在北京摄影器材城市场,我所执法人员本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原则,针对市场内出现的消费者投诉举报问题,在解决消费者投诉举报问题,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同时,利用问题宣传法律法规,达到扩大宣传活动的影响力,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