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CPI涨幅 维持“2时代”

10.12.2016  01:05

  今天上午,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信息,1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2.3%,其中城市上涨2.3%,农村上涨2.0%;食品价格上涨4.0%,非食品价格上涨1.8%;消费品价格上涨2.1%,服务价格上涨2.4%。这一涨幅再度触及年内新高,创今年4月以来最高,涨幅继续维持“2时代”。

  对此,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绳国庆解读表示,11月居民消费价格环比微涨,同比涨幅略有扩大。11月份CPI环比上涨0.1%,环比变动呈现以下特点:一是食品价格环比由降转涨,价格环比上涨0.2%,主要是受鲜菜价格上涨的影响。进入冬季,鲜菜逐渐转为大棚生产为主,种植成本增加,加之受全国范围寒潮天气影响,鲜菜价格环比上涨5.5%,影响CPI上涨0.14个百分点;食品中,鲜果、猪肉、水产品、蛋类、禽肉价格环比继续下降,降幅分别为2.2%、1.9%、0.7%、0.6%和0.4%,合计影响CPI下降0.10个百分点。二是汽柴油和水电燃料价格上涨。国内汽油、柴油、液化石油气、居民用煤等能源价格上涨合计影响CPI上涨0.04个百分点。三是旅游价格季节性下降。飞机票和旅行社收费价格环比分别下降6.4%和2.1%,合计影响CPI下降0.05个百分点。

  从同比看,CPI同比涨幅比上月扩大0.2个百分点。从具体分类看,鲜菜价格同比上涨15.8%,涨幅比上月扩大2.8个百分点;汽、柴油价格同比分别上涨4.6%和6.0%,涨幅分别比上月扩大2.3和3.4个百分点;水电燃料价格同比由上月持平转为上涨0.6%。上述各类价格变动是CPI同比涨幅扩大的主要原因。(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左颖) 【编辑:刘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