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4林业局试点2020年全部完成
03.03.2017 08:04
本文来源: 林业网
黑龙江省是我国林业大省,拥有全国最大的重点国有林区和森林工业基地。黑龙江森工林区纵贯小兴安岭、张广才岭、老爷岭、完达山,总经营面积达1009.8万公顷,拥有职工31.6万人,是东北大粮仓生态安全屏障,也是国家森林资源培育重要战略基地。截至2014年,黑龙江森工累计为国家生产木材5.2亿立方米,占全国产量的21%,上缴利税120亿元。
2014年4月1日黑龙江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大量职工处于半就业或待业状态,国家给予的天保工程资金补贴远不能满足林区实际需求,加之企业办社会的负担沉重,林区职工工资仅相当于黑龙江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二,黑龙江森工国有林区政企合一的体制、机制,严重困扰了林区的发展。
“全面停伐后,面对新形常态,森工不改革,就无法解决全面停伐后出现的各种矛盾,也不能有效激活和释放资源潜力,黑龙江国有林区改革势在必行。”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党委书记李坤说。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为推进国有林区改革指明了方向。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有林区改革工作,省委书记王宪魁、省长陆昊多次作出批示和指示。黑龙江省政府成立了由副省长吕维峰任组长,省直15个部门为成员的省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19日,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了《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总体方案》,把国有林区改革作为重点任务进行全面推进。
黑龙江森工系统根据不同林业局的特点制定了相应方案,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在试点过程中总结改革模式及成熟的借鉴经验,然后再复制到其他林业局改革中全面推进。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改革办副主任许江把重点国有林区改革任务概括为“三分离,四分开,两步走”,即林区森林资源管理、社会行政管理、企业经营管理三分离,政企、政事、事企、管办四分开。
第一步到2018年底,从职能、机构、人员、资产、费用、核算六方面入手,将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社会管理两项行政职能与企业经营管理职能分开,实现政企、事企、管办分开。第二步到2020年,将森林资源管理和社会管理职能分开,彻底实现政企、政事、事企、管办分开并完成全部改革任务。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下辖40个林业局,根据不同类型选择柴河、清河、方正、五营4个林业局作为黑龙江首批重点国区改革试点单位,率先迈出国有体制改革步伐。2017年1月22日,4家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和森林经营公司同时挂牌成立并正式运营,这标志着黑龙江重点国有林区改革从科学谋划到全面实施,迈出了坚实有力的第一步。
由于黑龙江森工重点国有林区的大多林业局都是当时在开发原始林区时建制,都由林业局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如何解决这一难题?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改革办副主任许江以方正林业局试点改革经验为例向记者介绍,由于方正林业局局址和林场没有政府机构管理,在2015年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决定实行管委会改革试点,参照地方政府机构设置,组建了精简高效的方正重点国有林区管理委员会,由管委会代替政府履行特殊建制的县级政府职能,同年又建立了县级国库、相继成立了地税、国税、财政局,行使特殊建制县财税职能,解决了林区政府职能缺位,以企代政、企业办社会等问题,破解了木材停伐后无财政收入的难题。2015年财政预算收入1458万元,实际完成2947万元,完成计划的201%。2016年全口径财政预算3892万元,完成全口径3900万元,其中完成区县级收入2091万元。
“财税职能的落实,增强了林区经济的发展和内生动力,为城镇基础建设、民生事业提供了有力保障。”许江说。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局长王敬先告诉记者,目前黑龙江重点国有林区深化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各种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显现,黑龙江森工总局将严格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改革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强力推进,确保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2017年黑龙江在现有4个林业局改革试点单位的基础上,将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再增加双鸭山、鹤立、通北、山河屯、大海林、东京城、铁力、新青8个改革试点单位,同时带动其余林业局内部分开,力争到2018年底完成“政企、事企、管办”分开,到2020年全面实现“政企、政事、事企、管办”四分开的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总体方案全部目标。
“现在森工正处在转型发展的重要节点上,我们要牢牢抓住这次机遇,理顺体制、创新机制,找准定位、明确职能,注入发展新活力。改革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调整,必将带来阵痛和冲击。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一切以大局为重,以创新求发展、改革促振兴的勇气,全面推进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奋力走出森工林区全面振兴发展的新路子。”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党委书记李坤说。(倪伟龄 徐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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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2017 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