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黑摩的” 运动式执法不是法治思维

25.01.2015  16:32

  去年八九月间,一场针对违法燃油两轮摩托车、电动燃油三轮车的整治净化行动在全市展开,有关部门表示,整治行动绝不会“一阵风”,而是要使这种乱象“得到根治并保持常态”。然而没过多久,地铁站口、小区门口仍然成为黑摩的的聚集点,这“一阵风”又过去了。市政协委员、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凝表示,“这是典型的运动式执法,不是法治思维。

  “像黑摩的这种屡治不愈的事真的是特别多,经常是一阵风,过去就过去了。”刘凝说,“就像我们常听到的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强力打击一阵就完了,我们总是习惯于一阵风式的、运动式的执法。

  刘凝说,什么问题谁解决,法律规定得很清楚。比如查处黑摩的、乱停车,这就是交管部门的责任。现在的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完善,发现任何问题一定能够追责到背后负责的行政部门。“为什么APEC期间可以解决,平时解决不了?为什么往往重大事件之后要求就不严了?这就是运动式执法造成的,执法尺度不一样。

  这种执法尺度不一的运动式执法带来的后果,在市政委委员、北京泰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春生眼里,就是“守法成本比违法成本高”。

  李春生说,“政府说了,这事不能干,于是我把三轮摩托车卖了或者扔了,可过了一段时间,没扔的人用得还挺好,你也不管他,那我这个扔了的人,是不是很后悔啊?下次政府再说什么,我是听还是不听、信还是不信呢?

  李春生说,“五环不许走大货车,罚款力度就200元。可是我每天走五环,大货车无比得多。我让公司的人调查了一下,不走五环就得走六环,走六环要付过桥费,多烧好多油,加起来超过200元。守法成本比违法成本高,我也一定会选择违法!

  刘凝表示,解决问题的关键就是要杜绝运动式执法,用一把尺子来衡量问题。“法律法规在那儿摆着,合法就是合法,违法就是违法。不能今天没什么事就容忍了一百起违法,明天有事了合法的也不行。现在执法中的问题就像弹簧一样,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这肯定不行。什么叫法治思维?就是要依法办事。我们都按标准办,什么乱象都能解决。

  市政协委员、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皮剑龙委员认为,黑摩的的存在,说明需求。众多社区因为没有零公里的接驳出行服务,为黑摩的的生存提供了土壤。解决这一问题,仅靠堵是不行的,要采取多种举措。

  首先在交通的规划设计上,要进一步人性化,解决交通的末端。

  第二要有合理的微循环交通,需要政府大量的投入。

  本报记者 孙颖 龙露 张蕾 X133 J029 J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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