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波嫖娼事件女主角获刑6个月 将于本月29日刑满释放
京报网讯 昨天,黄海波嫖娼案中女主角刘馨予因介绍卖淫罪,一审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刘馨予辩护律师杨明利表示,刘馨予目前表示不上诉,根据“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来计算,她将于本月29日刑满获释。
2014年5月15日下午,北京警方获得线索称,有人在一家酒店从事卖淫嫖娼活动,当日下午北京警方在北京市朝阳区华威桥工大建国饭店楼下将黄海波和一女子当场抓获,该女子正是刘馨予。拘留期满后两人都被转为收容教育6个月。不过收容期满后,黄海波按期解除收容教育,刘馨予则被警方以涉嫌介绍他人卖淫罪刑事拘留。
据朝阳法院信息,刘馨予于2013年至2014年5月间,介绍刘某与于某在某小区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并从中获利,介绍肖某某与孙某、秦某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并从中获利。被告人刘馨予当庭对指控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经法院查明,在两起认定的案件中,刘馨予均以3000元的价格介绍他人进行卖淫嫖娼活动,一次从中获利1000元,另一次从中获利2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馨予的行为构成介绍卖淫罪,鉴于刘馨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当庭自愿认罪,主动缴纳违法所得,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最终以介绍卖淫罪判处刘馨予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3000元,并追缴违法所得3000元。宣判后,刘馨予并未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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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波嫖娼事件
2014年5月15日,北京警方获得线索称,某酒店有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
2014年5月15日16时许,朝阳区警方配合刑侦总队民警在北京市朝阳区华威桥工大建国饭店楼下将黄海波和一女子当场抓获。该女子后被证实为刘馨予。经审讯,黄海波对嫖娼一事供认不讳。2014年5月16日中午,黄海波被正式移送至拘留所。
2014年5月16日,“平安北京”发布消息证实,演员黄海波15日晚因嫖娼被北京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按照法律规定,嫖娼将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
2014年5月31日,拘留期满的黄海波并没有被北京警方释放。当日上午,北京警方向媒体证实:黄海波因卖淫嫖娼,被转为收容教育6个月,刘馨予也被收容教育。
2014年11月30日,刘馨予被解除收容教育,但随后被丰台公安分局人员带走。(杨琳 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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