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发布《侵害著作权案件审理指南》

20.04.2018  15:32
  为贯彻执行两办《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升北京法院著作权审判的质量和效率,推动首都文化产业的发展和创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总结整理以往涉及侵害著作权案件的各项指导文件,并梳理汇总实践中的各类问题,形成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侵害著作权案件审理指南》,并于2018年4月20日正式对外公布。

  《指南》全文分为11个部分,共计160条,涉及基本规定、权利客体、权利归属、侵权认定(包括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邻接权)、抗辩事由、法律责任、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认定、侵害影视作品著作权的认定、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认定等11个方面的问题。

  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助理潘伟介绍,《指南》的主要内容为:一是明确案件的审理原则,总结案件的审理思路,提出了“加大保护、鼓励创作、促进传播、平衡利益”的基本审理原则,并对侵害著作权案件程序问题审查、诉权行使方式及实体问题审理的规范思路进行总结;二是规范客体审查标准,统一署名的认定规则,《指南》明确提出了作品审查的四要件,针对著作权案件近年来的新情况予以回应,厘清了互联网技术发展下的署名认定规则;三是界定权利保护范围,提出类案的审理规则,对侵害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以及邻接权的认定作出具体规定,并确定了实践中常见的侵害著作权案件的审理思路;四是加大权利保护力度,探索惩罚性赔偿机制,细化了损害赔偿的适用方法和计算依据,回应了赔偿数额“举证难”的问题,并针对“恶意侵权”行为提出惩罚性赔偿的思路。

  潘伟表示,本次《指南》的发布,是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往规范性文件的修改、补充、汇总与完善,系统研究了著作权法立法者的相关释义,总体上是对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具有共通性的问题,作出了结论性或指引性的规定。《指南》的发布,将推动北京法院著作权审判实践,是全市著作权审判工作的新起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将以此为契机,推进著作权审判工作向更完备、更全面、更科学的方向不断发展。 责任编辑:梅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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