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铭暄:最年长的“法学博士”
高铭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荣誉一级教授,是新中国培养的第一代法学家,是我国刑法学的主要奠基人、开拓者和学术泰斗。2016年11月22日,日本早稻田大学授予高铭暄先生名誉博士学位,以表彰高先生多年来对中日刑法学术交流的贡献, 八十八岁高铭暄教授成为最年长“法学博士”
高铭暄先生是新中国培养的第一代法学家,是我国刑法学的主要奠基人、开拓者和学术泰斗,也是著名的法学教育家。他在大学阶段曾先后就读于浙江大学、北京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3所名校,1953年在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长达半个多世纪。近十余年来,又受聘担任北师大的首席京师学者和北师大刑科院、法学院的特聘教授。
11月27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明德楼601室,人声鼎沸,欢歌笑语。来自京城内外学术界、实务界的多位代表以及高铭暄教授的弟子们齐聚一堂,欢迎喜获日本早稻田大学名誉法学博士学位并刚从日本风尘仆仆归来的高铭暄教授,共同表达对他的热烈祝贺。
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教授深情地回忆说,“高老师是人大法律系的老系主任、法学院的老领导,记得当年留校时要不是高老师坚持把我留下来,说不定当时就留不下来了(被社科院给争走了),高老师把我留下来,解决我的生活、住房困难,我非常感激。我还记得非常清楚,高老师当系主任的时候条件非常艰苦,从早到晚,经常很晚还在办公室,就一张办公桌,每天很晚才离开。从高老师身上我学到很多,怎么教书育人,怎么当好一个老师,怎么做好一个学者。我觉得,从高老师身上能学到很多,所以我从内心非常感谢高老师。”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戴玉忠谈到,特别值得一提的是1997年修订刑法典论证工作,高老师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印象特别深的,是1997年刑法典3月份交付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之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北京黄河大酒店开了12天的论证会,这是我所经历的立法论证会时间最长的一次。高老师那天上午第一个发言,高老师在我国刑法立法工作当中作出了突出贡献,应该说为我国刑法制度的发展完善发挥了重要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伟作为高老师的弟子评价说,先生是我国法学界的宝贵财富,年近九旬仍然勤奋学习,耕耘不辍,这种敬业态度和学术精神永远是我们大家学习的榜样。广大师生需要先生继续指导和教诲,中国的法治事业需要先生继续贡献学识和智慧。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说,因为我年轻的时候在日本留学过,知道名誉博士比博士学位难得多,20年以前那时候拿日本的博士是比较难的,但是也有拿的。名誉博士,是对一个人始终坚持的学术理念、学术追求、学术成果的一个综合评价,所以在日本拿博士现在听着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但是拿了名誉博士是很难的。再看在哪个大学拿的名誉博士,如果在早稻田大学拿的名誉博士,我想只要懂得、了解日本的学术传统的学界同仁们,都会感到它的分量。
我觉得,高老师荣获早稻田大学名誉博士学位,首先是意味着日本学术界以及国际学术界对高老师作为一名学者的尊重。同时也意味着是对高老师60年多来来所追求的学术成果、学术思想的一种肯定,同时意味着以高老师为代表的老一辈的法学家,不仅推动了在自己祖国的法治,同时也推动了世界的法治。刚才王校长也谈到,高老师到中国人民大学读书时23岁,1953年毕业留校在中国人民大学整整工作了63年,23岁来人大,长达半个多世纪,所以在高老师身上我们看到一位始终讲真话有良知的一位学者的风范,也看到不管政治形势怎么变化,始终坚持学术良知的一位学者。
大师风范 国际盛誉
赵秉志会长介绍说,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高老师在求学阶段未能攻读博士学位,但他是1984年1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我国刑法学专业的第一位博士生导师,30多年来他在中国人民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招收、培养了近70位刑法学博士(目前他仍在北师大刑科院招收、指导博士生),他有时会说到他当了30多年的博导,培养了一大批法学博士而自己还没有博士学位多少有些遗憾,现在他老人家的这个遗憾得以弥补了,高老师以年近九旬的高龄获得外国名校的名誉法学博士学位,创造了我国法学界一项奇迹性记录,我们衷心祝贺恩师高博士!
北京大学法学院陈兴良教授评价,高老师是中国刑法学界的一面旗帜,在长达60多年的教学研究生涯当中,为中国的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作出了重要贡献。
第一,是对中国刑事立法的贡献。因为过去在1979年刑法颁布之前,在长达30年的时间当中,中国是在一个没有刑法典的情况下度过的。但是在这30年当中高老师一直参加了刑法的制定工作。尽管刑法没有颁布,但是高老师所参与的刑法制定这样一些工作,前后有38稿。这样一些工作,为1979年7月1日刑法的颁布作出了重要贡献。第二,高老师对中国刑事司法活动作出了重大贡献,尤其是高老师参加的绝大部分司法解释的起草和修订工作。第三,对刑法学理论研究和刑法学教育方面的贡献,因为高老师首先是一名教师,他的本职工作是教师。在教书育人方面,可以说是在老一辈学者当中是非常突出的。第四,高老师在对外交流方面也作出了巨大贡献,刚才大家也谈到,高老师也是我国刑法学界比较早走向世界的一位学者,1987年就参加了在意大利召开的国际刑法学会举办的关于死刑的会议,了解了世界上减少死刑废除死刑的趋势,并且把这样一种思想引入到中国,对中国的刑事制度改革发挥作用。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卢建平在发言中表示,高老师一直既是我的领导,也是我的恩师,当年在人民大学上学的时候,高老师是我们的系主任,1983年我毕业的时候,有幸考中公派研究生,应该是去日本的,文部省有一个规矩,到日本攻读博士学位有一个年龄底线,这也是我人生的第一个挫折,因为那时候年龄还没有达到底线,日本不让去。后来去了更远的地方,法国。
回国后,经常和高老师一起出去,跟在高老师后面在世界各地奔波,耳朵里常常回响着高老师塞在裤兜里的两盒药,一个是硝酸甘油、一个是速效救心丸,高老裤兜里经常有沙拉沙拉的响声,他用自己的脚步丈量了世界很多的大中城市。
我想说一件20多年前的事情,表达刑法学界的第一个合作课题立项是何其艰难。当时,由中国人民大学通过层层上报,到了当时的主管行政部门国家教委,国家教委国际司不批,不批的理由是:研究什么不行,你研究人权,人权多敏感!所以,高老师知道以后非常着急,亲自骑自行车跑到国家教委,去跟国家教委国际合作司的一些官员们解释,我们研究的是刑法里面的一个专业话题叫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而不是泛泛意义上的人权。经过这样的解释、说理,终于把这些官员说动,最后这个项目批下来。
高铭暄:这份荣誉不仅属于我个人
高铭暄教授为人非常谦虚低调,他说——
这份荣誉不只属于我个人,首先是属于我的母校和工作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特别是法学院和北京师范大学,特别是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还属于中国的刑法学界,乃至中国的法学界。我认为,应当归功于我所热爱的,我们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党。我入党已经63年,是党哺育教导了,是母校培养教育了,是工作单位信任、提拔、任用了我。还有我的同事们、朋友们,以及我的师弟、师妹们的帮助、支持、热爱。
没有党的哺育、教养,没有母校的培养、教育,没有工作单位对我的信任、提拔、任用,没有师生、弟子们、同事们、朋友们对我的帮助、支持,我想我不会有今天,也不会有今天这样一个荣耀。
当然,我也要感谢早稻田大学对我的青睐和肯定。其实不过是一名平平常常、普普通通的一名法律教育工作者。我一直生活在这个集体里、团队里,我有什么优点、有什么缺点,大家都很明白。只不过,我这个人年纪比在座长了一些,经历可能是多一点,我感觉,是历史的需要和机遇把我推上这个刑法学界的位置,并不是我的智商有什么过人之处。我的成就比起现在在座的有些弟子们的成就,老实说还是有差距的。我在教育方面,在学术研究方面,远不如我现在一些弟子们的成就。这也符合韩愈讲的一句话,“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也就是说“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长江后浪推前浪,一浪更比一浪高,所以今天举行这么一个庆贺会,我心里讲也是一分为二,大家对我是鼓励、是爱护、是鞭策,我自己心中有数,自己几斤几两心中还是有数的,不是那么完美。只不过是历史和机遇把我推上这样一个位置。
当然,我从事这份职业也有一点目标追求,我是想把中国刑法学能够搞上去,不甘心落后,要跻身于世界之林,让世界承认中国刑法学也是他的特色和独到之处的。我想,我们的指导思想当然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实际上,我们中国的理论基础自远古以来就存在。据我所知,中国刑法史从夏朝开始就有刑法的一些规定,从夏商周一直到清朝,几千年的历史,刑法哪一个朝代没有?刑法都有。而且有一些传统刑法的东西,表现在唐律上、宋刑统上,或者是元典章上和明律、大清律例上,一贯继承,这中间总结了很多刑法的一些理论形态,或者说是一些制度上的一些规定,有它精华的东西。我们有一个深厚的历史渊源。
现实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也非常丰富。中国所办的刑事案件比外国哪一个国家都要多,应该可以支撑我们这门学科成为显学。在国内,刑法学是一门显学,从事刑法学研究的人不像80年代初,那时候少,现在从事研究的人仅刑法学(我没有精确统计)教授、正教授就有好几百人。所以,我认为只要我们国家富强,有影响力、有吸引力,刑法学就会做大做强,不会矮人一截,不会跟着西方的屁股亦步亦趋,这点志气我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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