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高祥阳出席朝阳检察院 “检务公开·阳光侦防”主题活动并提四点要求
近日,朝阳检察院举办了“检务公开·阳光侦防”系列主题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副厅长陈正云,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詹复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祥阳,国家检察官学院科研部主任、教授徐鹤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副院长、教授毕惜茜,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副教授程雷,朝阳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宋铁健,朝阳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向明,朝阳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媒体代表近百人出席本次活动。本次主题活动共分为新闻发布、研讨座谈和开放交流三个环节。
在“阳光侦防: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公开”研讨座谈环节,高祥阳副检察长代表市院党组对高检院、朝阳区委对北京检察以及朝阳检察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朝阳检察院在推动检务公开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并对朝阳检察院成功举办本次主题活动予以高度评价。高祥阳副检察长对今后检务公开工作提出四点明确要求:一是要坚持依法公开。全市各级检察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高检院的各项要求开展检务公开工作,绝不允许搞“办案神秘主义”,加大对案件信息的公开力度,切实通过公开检务工作来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益。二是要坚持主动公开。检察干警要彻底摒弃“封闭式”办案思维,养成“开放式”办案思维,适时、主动公开检察工作,尤其是要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监督权行使有渠道、有机制、有保障。三是要坚持高效公开。要积极主动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包括职务犯罪侦防工作在内的各项检察工作公开力度,确保检务公开工作不搞“花架子”、不走形式和过场,力求真正出实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要坚持创新公开。北京市检察机关作为全国首批检务公开改革试点单位,在新一轮的司法体制改革中要积极创新检务公开的途径、形式和内容,希望朝阳检察院继续发挥先行先试的作用,为全市检察机关提供示范性的经验。
原标题:高祥阳副检察长出席朝阳检察院 “检务公开·阳光侦防”系列主题活动并在研讨座谈会上提四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