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受审 坚称无罪

16.10.2014  18:20

 

  本报讯(记者林靖)被指控谎称可低价买车办军牌,以此诈骗百万的男子李某,昨天在海淀法院当庭受审。

  李某28岁,山西人。他称自己是大学文化程度,但现在无业,住在北京石景山。

  公诉人当庭指控李某在去年10月间,以能为被害人胡先生低价购买一辆奥迪A8型汽车并办理军牌为由,骗取胡先生在北京市海淀区及澳门等地转账钱款共计人民币879999.99元、现金港币16万元(折合人民币126704元)。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李某认为该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是因为我被羁押了,所以没法再履行合同,我是有能力办理的。”他申辩道。

  公诉人又宣读了李某之前的供述和辩解。“其中证明李某向胡先生介绍自己是军队人员。李某与胡先生几次交谈,得知胡先生想购车并办京牌,后二人达成85万元购买奥迪A8的协议,并约定由李某负责帮胡先生买车和办理军牌。

  “和我说的不属实,我没说自己是现役军人。”李某称他以前是军人,法官问他是否提到过,他回答:“我说我当过兵,但没提现在是军人。

  根据证人李某某的证言,因生意往来,自己分别与被告人和胡先生相识。李某跟自己说在261医院上班,还穿军装到过自己的摊位。去年7月李某因欠自己钱,提出以别人抵押给他的一辆奥迪低价卖给自己。李某某不想买。去年9月李某来李某某柜台结账时,随口将低价卖车消息告诉了胡先生。胡先生对此感兴趣,后李某某就介绍了两人认识。

  被害人胡先生称,李某书写了协议书和收条,“但他以各种理由拖延交车,军牌也未能办理落户。”李某对此解释,他并没有拖延,“我一直在积极跑这个事情。”在庭审结束前,李某作最后陈述时仍坚称:“我没有犯罪。”但公诉人认为此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均可证实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法官宣布休庭,此案并未当庭判决。

  刘乐 摄 J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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