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本“京籍”不动产权证书颁发

09.11.2015  13:31

  昨天,东城区发出本市的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从今天起,全市16个区县全面向社会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

 不动产登记证书有两种

  昨天上午,在东城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登记大厅,北京天街集团有限公司从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刚手中接过了北京首本不动产权证书,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广华为市民闫女士颁发了第二本不动产权证书。

  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向北京天街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是本市首本不动产权证书,而不动产登记证书有两种,分别是《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权证书》用于记载不动产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查封登记不颁发证书或证明。

原证书“不变不换”仍有效

  北京晨报记者在北京天街集团有限公司的《不动产权证书》上看到,记载的主要内容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号、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及权利其他状况等内容。在《不动产权证书》封皮背面有激光防伪标志。

  据介绍,原来本市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林权证》将统一为《不动产权证书》,但原来依法颁发的各种证书继续长期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利证书。

  官网发遗失声明无须登报

  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如果产权证不慎遗失,遗失声明不需登报,只需在市国土局官方网站上刊发即可,而且是完全免费的。“在过去,权利人的权利证书丢失后,要求在本市每日公开发行的主要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20天后才能申请补发。现在不需要登报,只要在市国土局官方网站上刊登遗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就可以补发。”(来源:北京晨报 记者:王萍)

  【编辑:刘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