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三分院以首善标准落实市委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意见
新年伊始,市委下发了《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市检三分院党组高度重视《意见》的学习贯彻,专门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传达文件精神,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一俊要求各部门第一时间组织干警学习讨论,立足检察分院职责定位和管辖区域特点,以首善标准、首善意识、首善定位、首善高度抓好《意见》的学习贯彻,为平安北京、法治中国首善之区贡献力量。
一是要坚持首善标准,正确把握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首善标准突出的是政治标准。市检三分院作为首都检察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首要的就是要坚持首善标准、突出政治意识。要把深入学习领会市委《意见》精神作为全院干警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敏锐性,找准角色定位,自觉服从市委、市政法委和市院的领导。结合实际创新职业理想、法治信念、职业道德教育方式方法,并与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增强检察人员职业荣誉感、认同感、归属感,引导检察人员保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的定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把三分院建设成为党委放心、人民满意的检察机关。
二是要树立首善意识,全面规范自身司法行为。首善意识的前提是法治意识。建院以来,我院始终将严格规范司法作为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的重要举措,全面规范司法活动,建立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执法办案全流程管理体系,实现对案件办理的全流程、全方位监督,把严格规范司法的要求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司法环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下一步,要以贯彻落实市委意见精神为契机,结合分院定位和辖区特点,从维护首都发展稳定大局出发,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法治意识,着力提升检察人员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是要立足首善定位,扎实推进检察改革事项。首善定位的关键在于敢为人先。市委《意见》提出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也立足首都司法实践实际,提出了一系列检察改革举措,充分体现了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坚定政治决心和高度政治自觉。三分院作为新建院,具有独特的后发优势,将在市委、高检院和市院的领导下,全面梳理、深入研究四中全会作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部署中涉及司法工作、检察工作的改革事项,吃透改革精神,结合自身情况,把握机遇、迎难而上,以敢为人先、勇争一流的决心,扎实推进改革事项,切实担负起检察机关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责任。
四是要瞄准首善高度,建设过硬检察队伍。首善高度呼唤一流的队伍、一流的素质。市委《意见》中提出了积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强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具体要求,改革路线清晰、任务明确。面对这些新要求,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着力提升队伍管理科学化水平,探索新形势、新条件下检察队伍建设规律,进一步优化检力资源配置,完成好各项检察工作任务。要针对我院专家型人才、业务骨干不足的现状,积极营造学习业务、钻研业务的良好氛围,引导检察人员自我增压加码、自主钻研业务、自觉提升能力,努力提升法学理论素养和岗位技能,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切实承担起法治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确保干部清廉、队伍清明、风气清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