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措施保障《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贯彻落实

03.04.2015  12:41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2015年7月1日起施行。该规范适用于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实现了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全程质量安全控制可追溯。为确保《规范》的贯彻落实,市监督所采取了3项措施:一是加强对《规范》内容和执行时间的宣传工作,为我市饲料生产企业管理升级、规范生产做好监管和服务工作;二是明确饲料生产企业是《规范》贯彻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求企业对照《规范》内容开展生产行为,保障饲料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在2015年7月1日开始对全市饲料生产企业的进行专项检查活动,确保《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贯彻落实到位,对不合格企业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