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基层建设工作会议

15.04.2016  10:00

 

  2016年4月14日上午,我市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召开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基层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央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有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总结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以来基层建设工作,分析当前面临形势,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进一步全面加强基层建设,不断夯实监管基础,提高首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保障水平。   会议由市政府徐志军副秘书长主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孙咸泽副局长、程红副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丛骆骆作基层建设工作报告,海淀区、丰台区花乡、大兴区魏善庄镇等5个单位作经验交流发言,表彰了2015年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45个示范所和63个达标所,聘请了5位食品药品监管法律与行政决策顾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孙咸泽副局长充分肯定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基层建设工作成效,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深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有两责”(有岗位、有职责、有人员、有手段;日常检查责任、监督抽检责任),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落实到实处。二是继续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提升基层检验检测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三是着力解决重点突出问题,继续加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肉制品、白酒、调味面制品、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产品监管以及网络订餐、网络经营食品等网络平台规范管理。四是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制假售假、违法使用违禁限用农药兽药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大重点案件公开曝光力度。五是配合做好全国人大《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六是进一步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系。   程红副市长讲话指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是整个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的基础、关键和主体部分,是首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首先,对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基层建设的成效应当给予充分肯定。一是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的履职条件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二是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的职能得到了充分有效发挥;三是重心下移、做强基层已经成为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一个重大特点和亮点。其次,要全面加强基层建设,进一步打牢首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基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抓好3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基础管理、发现和处置问题、技术执法、综合协调等4种能力,提升履职水平;二是进一步优化监管方式,切实加强网格化监管、分级分类监管和现场核查,提高监管效能;三是进一步发挥体制优势,市、区监管部门对基层单位要多激励、多关心、多联系、多协调,区、街道(乡镇)政府要进一步重视和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基层建设,食品药品监管基层单位要强化主体意识,全面形成抓基层、建基层、强基层的整体合力。

  16个区政府和天安门地区管委会、天竺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北京西站地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燕山办事处分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同志,全市323个街道(乡镇)政府负责同志,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各基层监管所负责同志共80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