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滕佳才副局长到北京市食品药品网监中心调研指导工作

18.03.2016  18:59

 

  2016年3月1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滕佳才率相关司局负责人,到北京市食品药品互联网监测中心调研指导工作,就目前网络食品药品监管难题、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经营情况及其相应违法问题、《北京市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暂行)》有关细节条款等,与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人员交流座谈。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丛骆骆、副局长王福义及相关处室和网监中心人员参加。

  滕佳才副局长听取了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近期网售食品及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监管情况汇报,询问了“3.15”晚会曝光的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查处情况,并就具体行政处罚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对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强化网络食品药品经营监管,打击违法行为,积极落实总局和市委、市政府相关管理要求等做法予以肯定,指出:1.国家总局将深入研究网络食品药品经营管理现状和相关问题,强化执法、规范管理、服务发展。2.北京局要做好《北京市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贯彻落实工作,在执法实践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加强《管理办法》出台后的培训工作,平台经营企业要明确应尽的管理责任,提高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必要时对企业进行约谈,保证执法者要准确理解立法精神和条款内容,执法到位。3.加强网络食品药品经营底数和分类情况的调查研究,把握原则,进一步厘清哪些属于查处打击的,哪些属于规范服务的,对于触碰“红线”的坚决打击。4.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曝光力度,对于不履行审查责任的网络经营平台提供者查处一个曝光一个,引导舆论和公众监督。5.建立城市间的联动机制,开展查处协作、信息沟通、交流经验做法,传播北京好的经验。6.可以将食品药品网络经营监测工作作为课题进行深入研究,用科学数据服务决策,服务公众饮食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