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中秋、国庆”两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25.09.2015  18:46

 

  为做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经营服务单位、民俗旅游村(户)、食品加工作坊等为重点业态;以节日市场消费量大、以往消费者投诉举报较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调味面制品、酒类、饮料、糕点、水果、冷冻食品、民俗特产食品、食用农产品、老年人食品、儿童食品以及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等为重点产品;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等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食品展销会等为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抽检力度,积极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将本着及时、从严的原则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特别是对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假冒伪劣食品以及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从重处罚。

  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各区县食药监管部门将严格落实节日保障工作要求,每天安排监管力量,加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小餐饮、小食杂店、小作坊等高风险目标的监督检查和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同时,各区县食药监管部门还将安排充足的值班和备勤人员,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守,及时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问题,做好第一时间发现、上报、处置工作,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市场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