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广东省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宣讲会

11.09.2015  09:26

  《广东省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已于今年7月31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10月1日起实施。9月10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条例宣讲大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天鸿对条例进行宣讲,副省长温国辉就条例的贯彻实施作部署。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宣讲电视电话会议现场。黎进 摄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天鸿对条例进行宣讲,副省长温国辉就条例的贯彻实施作部署。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张兴劲主持会议。黎进 摄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探索和完善立法工作机制,高度重视法规出台后的宣传普及工作,制定《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宣传工作规定》,形成法规宣传的长效机制。去年以来,通过宣讲会、报告会、座谈会的形式对常委会通过的多部法规进行宣讲,让社会各界深入了解并准确把握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营造法规实施的良好氛围,推动法规的顺利实施。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天鸿在会上对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意义、内容亮点作了全面宣讲。黎进 摄 

  周天鸿在会上对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意义、内容亮点作了全面宣讲。据悉,条例明确了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规定了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管主体,对流动性食品摊贩进行疏导性监管;加强政府的服务职责,引导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进入集中加工区经营并进行集中监管;明确了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经营责任和要求,建立证卡明示公示、进货、销售台账等食品溯源制度,加强了政府及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并明确法律责任,加大了处罚力度。

  周天鸿强调,全省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支持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全省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学习和宣传贯彻工作,加强对管理或者服务相对人、社会公众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使人民群众都能熟知条例主要制度和内容,营造全民共治、全社会共同参与维护食品安全的局面。

  温国辉指出,要全面开展条例的宣传学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做到学深学透,学以致用,为条例实施打好坚实基础。要开展领导干部培训和监管人员培训,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能力。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监管对象的宣贯工作,重点针对食品安全知识,法律知识,行业道德伦理等内容,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开展免费培训,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守则意识和从业素质。要尽快制定完善配套制度措施,细化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登记细则、办证指南,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操作流程,细化量化行政裁量范围。

  本次宣讲大会采用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开展,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设立省主会场,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在当地人大设分会场。省、市、县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共逾5000人参加会议。(吴洁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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