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齐鹏飞驳释法伤及司法独立 人大释法有法理依据

01.03.2017  18:44

2016年11月6日,正在北京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已经启动法律解释程序,将对香港基本法第104条作出权威性解释。针对有声音指“释法将伤及香港司法独立”,两位港澳问题专家均对此进行了驳斥。学者向大公网指出,释法是香港基本法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不可剥夺的权力,从法理上讲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同时,当前“港独”问题已经严重触碰到”一国两制”底线,人大释法对维护“一国两制”的严肃性、权威性是非常必要的,只会对香港社会稳定起到巩固和强化的作用,而不会是冲击。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台港澳研究中心主任齐鹏飞在接受大公网记者采访时指出,释法是香港基本法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不可剥夺的权力,香港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明确规定“本法的最终解释权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因此,从法理上讲,人大释法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另一方面,人大释法如获通过,也将会成为香港法院判决的重要依据。

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张定淮向大公网记者指出,“一国两制”的内在逻辑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否定“一国”,“两制”的基础也就没有了。事实上,自香港回归以来,中央考虑到香港社会的自由稳定,对香港各种言论保持了高度包容的态度。但是这几年。“港独”势力异常猖狂,梁颂恒、游蕙祯两位候任议员在宣誓时辱国并公然宣扬“港独”,这种行为已经严重触碰到”一国两制”底线。

邓小平曾说过,不干预不是绝对的不干预。如果香港出现了危害国家权益、动摇‘一国两制’根基的东西,干预还是必要的。”张定淮说,当前“港独”问题已经严重触碰到“一国两制”的底线,严重毒害了香港的政治气氛,影响了香港社会的正常运转,并对由基本法构建的香港政治秩序构成了挑战,所以此次人大释法是绝对有必要的。

齐鹏飞认为,此次释法还谈不上干预的程度,仅是就香港基本法第104条有关条文的基本内涵和法律原则作出权威解释,并非要修改基本法。此前全国人大也曾就“居港权”、剩余任期等问题进行过四次释法。

齐鹏飞强调,人大释法都是非常慎重的,历次释法都是发生在香港内部出现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的关键时期,释法的目的恰恰是为了维护香港法治、维护基本法的权威,只会对香港社会稳定起到巩固和强化的作用,而不会是冲击,也将有助于维护香港稳定发展的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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