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院预防厅厅长到昌平院调研指导工作

31.10.2014  12:10
    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对于预防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推进“五进”工作开展,10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宋寒松带队深入到昌平院及昌平区十三陵镇老君堂村进行调研。市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杨淑雅、高检院预防厅二处处长孙明等领导同志陪同调研。昌平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邹开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杨琳,十三陵镇党委书记王建成,昌平院法制审查与预防调查主任检察官办公室全体干警和老君堂村“两委”成员参加了座谈调研。
    座谈会上,邹开红检察长围绕昌平院主任检察官改革试点工作,系统介绍了将反贪、反渎、预防部门整合为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部门,形成以主任检察官办公室为基本办案组织的改革模式,重点就如何既发挥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优势,又能进一步形成侦防一体化工作合力进行了具体的汇报。昌平院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部门主任检察官车玉梅就近两年昌平院预防部门始终坚持“职务犯罪研究中心”和“廉政宣传教育中心”的工作定位,深入开展“五进”活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法制审查等工作整体情况和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了简要汇报。
    宋寒松厅长对昌平院预防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他指出:“大量的数据和实例,体现出昌平院预防工作抓得实在、抓得深入,坚持‘职务犯罪研究中心’和‘廉政宣传教育中心’两个中心思路明确、措施得力。”同时,宋寒松厅长对昌平院预防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紧紧围绕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反腐工作“治标”也是为了更加深入地预防,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加足马力、上紧螺丝,力度不能减、劲头不能松,深入开展预防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在“职务犯罪研究中心”和“廉政宣传教育中心”的工作定位基础上,致力于建立“制度反腐设计和推动中心”。遵循法治反腐、制度反腐的根本途径,力争通过预防工作,在制度建设上提出新思路、推广新模式。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作用,加强工程建设等领域的预防监督。
    进一步推动法制审查工作。自侦案件在移送起诉前由预防工作人员进行内部法制审查属于全新的工作探索,昌平院作为高检院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的试点单位,应继续加强实践,总结提炼开展此项工作的程序及标准,形成可以借鉴的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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