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监管责任落实

22.03.2018  17:2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京建法〔2011〕3号)相关要求,加强混凝土搅拌站生产质量监督管理,落实市区两级管理责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18年1月底发布了《关于报送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监管部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已按照《通知》要求,明确了具体监管部门和相关人员,并将监管责任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负责人。在日常监管中,将进一步加大混凝土搅拌站生产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对问题多发的企业、问题易发的重点环节开展重点整治,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确保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加强日常检查,并将各区开展混凝土搅拌站生产质量的监管工作情况纳入年底质量工作考核内容,确保《通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