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院建立刑事案件瑕疵通报机制 以“柔性监督”促侦查质量提升

22.10.2015  12:31

      为进一步提升侦查监督效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顺义院不断开拓思路、创新方式,建立刑事案件瑕疵通报机制,创设“刑侦快报”、“案件质量动态月报”等柔性监督手段,较之纠正违法等传统的刚性监督形式,此举更易为公安机关所接受。自2013年1月至今,顺义院向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编发“顺检刑侦快报”9期、“案件质量动态月报”30期。顺义分局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将此作为培训教材,组织各办案单位进行学习,有效提升了办案质量。该项工作的主要做法有:

      一、强化“柔性监督”意识,规范审批发送流程。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多次召开公诉部门会议,强调“柔性监督”的重要意义,明确要求刚柔并济,切实提高监督能力。二是规范操作流程,对内:承办人发现问题后层报主管检察长审批,决定采用何种监督方式后由公诉一处统一编发相关文书。对外:利用机要方式直接送达至顺义分局主管副局长、预审处处长及法制处处长(部分涉及交通支队队长),主管领导阅看后下发各办案单位,从而辅助侦查机关负责人及时了解相关问题、掌握案件动态,实现自上而下重视问题、由点到面解决问题之实效。

      二、快速通报、动态呈现,注重说理、责任到人 。一是刑侦快报突出一个“快”字,采用个案问题个别列举,类案问题集中归类制发的方式,提升效率的同时,便于逐一、分类查摆问题。此外,在快报中明确说明瑕疵问题所在及该问题对案件定罪量刑产生的消极影响,注重说理性;二是案件质量动态月报突出一个“动”字,以分类列表的形式动态呈现顺义院公诉部门每月办理案件中不起诉、退补、纠正违法等情况并进行同期对比,同时按照预审承办人瑕疵案件数量进行排序,做到清晰呈现、责任到人,也便于相关负责人全面了解、及时掌握。

      三、寓服务于监督,针对性与实用性并重。一是针对调查取证瑕疵,提出完善整改建议。刑侦快报以个案为依托,针对调查取证工作指出瑕疵、提出建议。如,指出笔录制作存在简单复制粘贴现象、身份证明无照片致使犯罪嫌疑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未被发现等问题;特别是围绕辨认笔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专门制作一期快报,指出组织辨认活动中存在的辨认人提前见到辨认对象、陪衬的辨认对象不具有类似性等四方面问题,明确提出完善辨前询问与告知程序、确保陪衬类似等六方面工作建议,为侦查机关规范辨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二是针对法律适用问题,交换意见、统一认识。对办案过程中出现的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问题及时交换意见,形成畅通的交流机制,强化对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的理解与认识,统一执法标准。如,指出认定诈骗犯罪数额不能简单依赖欠条;介绍市院《检察委员会通报(法律意见专刊)》关于入户盗窃的案件定性和法律适用的新变化,严把此类案件入罪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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