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检察院推进 “两法衔接”工作的主要做法
以平台为依托 以制度为保障 以监督实效为落脚点 顺义院推进 “两法衔接”工作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顺义院积极推动全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以下简称“两法衔接”)工作扎实深入开展,机制框架已逐渐成熟,有效发挥了“两法衔接”的互补优势和资源共享效能,整合执法资源,强化法律监督,形成打击合力。先进的工作经验先后在全市检察长会、全市“两法衔接”推进会上作介绍,《人民日报》等30余家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顺义院的主要做法是:
一、以平台为依托,扎实推进“两法衔接”基础建设
一是积极试点调研,搭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经先期与区烟草专卖局试点运行,2010年顺义院在全市率先搭建了正式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经过系统软硬件采购、组装、测试等环节,在区检察、公安、工商等22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机关之间建立了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及监督的快速通道,并制定了《顺义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应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了行刑无缝衔接。至今,已有46家行政执法机关使用该平台,收到行政处罚案件报备共计41995件,建议移送公安机关成功立案72件,提起公诉15件15人,并全部获法院有罪判决。二是注重功能延伸,建立公检信息共享平台。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上增加“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模块,将执法人员信息与录入案件信息相关联,实现了对案件的审查可以追查到具体执法人员,并可对某一执法人员所有执法案件进行梳理摸排,促进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延伸建立公检案件信息共享平台,使公检信息共享常态化、制度化,从中发现公安机关违反规定立案或不立案线索。将嫌疑人强制措施等情况全部纳入监督范畴,及时发现并纠正刑事犯罪被作行政处罚、应追究刑责而销案等弱化处理情况。截止目前,通过公检信息平台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件18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8件11人。三是加强统筹管理,成立“两法衔接”工作办公室。为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科学规范开展,2011年6月,顺义院正式挂牌设立“两法衔接”工作办公室,设专人统筹负责“两法衔接”工作,建立机制、拟定规范以及信息平台的管理、维护等。编发“两法衔接”工作专刊,围绕“两法衔接”工作动态、各行政单位经验做法、工作点评等内容,以季刊的形式向区领导、两法衔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报送。截止目前,共编发两法衔接工作专刊10期,成为交流经验、查找不足、督促工作落实的有效平台。
二、以制度为保障,扎实推进“两法衔接”机制建设
一是出台“两法衔接”工作办法。为确保“两法衔接”工作有章可循,由顺义院与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先后走访了全区21家行政执法单位,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经过深入调研与充分协商,制订《顺义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管理办法》等4份文件,并以区政府红头文件形式下发至各行政执法单位落实执行,进一步健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提高此项工作的规范性。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2013年,为实现“两法衔接”工作辐射范围“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在先期确立的21家行政执法单位成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基础上,又新增29家,使得顺义区内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全部成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一步拓宽了监督视野。研究制订了《顺义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成员单位间的工作联系与协调配合,解决突出问题,促进执法资源的整合利用。三是建立行刑衔接案件报备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在工作中发现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先将案件情况向检察院报备,经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可能涉嫌犯罪的,以发函形式通知各单位向公安机关移送;在执法现场发现可能涉嫌犯罪案件,并当即通知公安机关控制犯罪嫌疑人的,通知公安机关的同时向检察院报备,报备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需先向检察院通知发案情况,证据材料完善后再进行报备。便于审查,确保监督无死角。四是制订两法衔接工作手册。为规范和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建设,增强全区行刑衔接工作的统一性和规范性,编写了《北京市顺义区行刑衔接工作手册》,手册包括政府文件、相关依据、罪名和司法解释、软件操作指南四个方面内容。标志着我区“两法衔接”机制建设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步入了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三、以监督实效为落脚点,扎实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新发展
一是以协作办案模式,引导侦查取证。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过程中,顺义院与行政执法单位、公安机关成立联合办案组,从证据收集、固定等方面提出建议,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高效衔接。如,2013年4月,顺义院在参与区水务局查处的北京娃哈哈京城桶装水有限公司私调水表盗窃地下水资源一案中,提出扣押关键证据“水表”的建议,为案件最终查处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持,涉案人张国强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是以不定期走访制度,促进监督效率。为加强沟通,提高“两法衔接”工作效率,两法衔接办公室建立了不定期走访制度,通过抽查个案等多种渠道了解和掌握各单位案件办理情况、信息平台应用情况。2013年以来,经两法衔接办公室的不定期走访,成功监督区国税局、卫生局向顺义公安分局移送案件8件15人。如,2013年3月,在走访区国税局过程中,抽查发现该局办理的某油料销售公司逃税案的虚开增值税金额达1亿余元,顺义院建议国税局将案件移送至区公安分局,后公安机关对此案立案侦查。三是以跟踪督办机制,提高监督质量。为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高效衔接,顺义院对“两法衔接”案件进行跟踪督办,在公安机关立案后,推行“谁主办,谁监督,谁跟踪”原则,适时介入侦查,捕后加强与公诉部门沟通、协调,密切关注案件后续处理情况,实现案件诉讼过程“一条龙”跟踪。如,2014年,顺义院建议区食药局移送的犯罪嫌疑人华某某等7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在批准逮捕后及时与公诉承办人沟通,针对办理案件遇到的疑点难点,邀请知名学者进行研讨论证,确保案件顺利起诉至法院。四是以两个专项活动为抓手,加强重点领域排查。先后出台了《顺义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危害民生刑事案件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通知》,同时向相关行政执法单位转达了上级部门会签文件,加强对涉及环境、国土资源、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内犯罪的监督力度,部署各行政执法机关加强对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资源、国土资源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排查。如,成功监督公安机关对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贾某某立案侦查,监督立案的章文亚因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打击犯罪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