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水环境区域考核办法(试行)》发布

12.10.2016  17:43

本站讯 近日,顺义区政府正式发布实施了《顺义区水环境区域考核办法(试行)》。 
  《考核办法》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流域上下游属地间的区域水环境考核活动。考核对象为19个镇政府及相关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考核指标为48个跨界断面水质浓度指标,包括化学需氧量(水质目标功能类别为Ⅱ、Ⅲ类的断面考核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 考核分值共计100分,其中化学需氧量指标(或高锰酸盐指数)40分,氨氮指标30分,总磷指标30分。跨界断面水质浓度达到考核标准不扣分,未达到考核标准扣分。考核实行行政问责制,考核的结果纳入顺义区镇(街道)绩效管理考核体系,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结果后三位的属地,区政府将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