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民办养老机构获考评奖励补贴

06.11.2014  17:57
 

日前,顺义区出台《养老服务考评奖励办法》,对在本行政区域内,经本市或本区民政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认定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营年度内年检合格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给予区级奖励补贴。一是按照养老床位数和全年平均入住率一次性给予10万元——70万元补贴;二是对接收本区户籍老年人的机构,按照老年人自理情况给予400元/人/月——750元/人/月的补贴。三是对经评定获得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资质的养老机构,在市级资金按一星至五星标准奖励2万元、4万元、8万元、16万元、32万元的基础上,顺义区财政按1:1的比例进行一次性配套奖励。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