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农村(社区)干部任职先诺廉

21.12.2015  16:51
      近日,我区出台《关于对农村(社区)干部实行廉洁履职承诺制度的暂行规定》,加强农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规定》明确提出农村(社区)干部在任职后的15日内要进行廉洁履职承诺。承诺包括14项内容,着重从模范遵守村规民约、遵守政治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做好村务(社区政务)公开等方面对农村(社区)干部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廉洁履职承诺采取公开方式进行,承诺主体做出公开表态和承诺,签署廉洁履职承诺书,在本村(社区)公开栏公示,并交由镇街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存入个人廉洁履职档案,年底考核。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