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取消和下放90项行政审批项目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和下放90项行政审批项目。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和下放90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和认定事项,取消10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2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保留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同时,建议取消和下放18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和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将5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此外,《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中提出的涉及修改法律的行政审批事项,有4项国务院已按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了相关法律,此次一并予以公布。
总体看,这一批取消下放审批事项有三个特点。一是涉及投资创新创业、企业生产经营、促进就业的审批事项占大头,有68项,占63%,如物业管理师注册职业资格认定等;其他占37%,主要涉及机构认定、规划或方案审批等。二是按“取消”处理的比重高,共87项,占81%,体现了“能取消尽量不下放、理由条件不充分不下放”的原则。三是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数量较多,加大消除行政审批灰色地带,共48项,占44%。
国务院同时要求,要认真落实工商登记改革成果,除法律另有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事项一律不得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企业设立后进行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依法需要前置审批的,继续按有关规定执行。
吉林工商局一位官员曾对记者表示,“先照后证”可以避免企业由于没有取得许可而无法开展前期筹建,从而丧失一些市场机会的问题。前置改后置,在当前“时间就是金钱”的市场竞争中,就是为企业松绑,直接给企业的利好和红利。特别对于小微企业和草根的创业者来说,利好最大。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对表示,行政审批权限的下放和减少仍是今后的一个趋势,但并非行政审批越少越好,在法律体系及道德体系并未十分完善之时,政府该管的还是得管,如涉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性行业,政府必须抓在手上,比如水电煤等,要做到放管结合。
对于备受关注的监管问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于3月9日的记者会上表示,着力构建信用监管体系。通过企业的信息公示,公示信息的抽查,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真正让失信的企业寸步难行。张茅表示说,积极推进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将在市场监管的后期取得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