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政府管理机制优化研究》的比选公告

30.03.2017  12:01
     

  按照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统一部署,《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政府管理机制优化研究》课题已进入前期筹备阶段。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财政资金管理精神,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住综字〔2014〕140号)的相关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项目委托单位,完成项目信息采集、资料整理、分析研究、编制课题报告等工作。现公开征集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名称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政府管理机制优化研究

  二、项目内容

  目前保障房建设项目政府管理工作与“十三五”时期全面提升保障房工作质量与效益的要求仍有差距,相关管理机制需要进一步优化。本课题以全市保障房建设项目管理实践为基础,并适当兼顾各区对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对管理现状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借鉴其他城市经验,提出对既有项目政府管理机制进行全过程完善的可行性措施。具体研究内容包括:对现行保障房建设项目政府管理机制进行全面梳理;分析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其他城市有关经验借鉴;提出对既有项目政府管理机制进行全过程完善的可行性措施,形成手册指导实际工作。

  三、项目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20日前完成课题研究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验收。

  四、项目预算

  壹拾伍万元人民币(15万元)。

  五、报名条件

  1. 科研院所、高校、事业单位或专业化程度较高的骨干技术型企业;

  2. 研究组成员知识结构合理,对住房保障、政府管理等相关领域有所涉猎,具有丰富的信息采集、数据分析能力;

  3.对我市住房保障建设管理工作现状有一定了解。

  六、报送材料清单

  1.参选函;

  2.报价单;

  3.参选单位基本情况简介(例如:规模、人员、行业内影响力、研究实力、工作业绩等);

  4.有效法人资格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5.针对此项工作制定的实施方案(包括主要思路、技术路线、人员配备、进度安排和阶段性成果等)。

  6.参与保障性住房相关工作介绍等。

  七、比选办法

  (一)比选原则:本次比选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选标准及内容:详见附表

  (三)定选原则

  1.参选单位必须提交全部参选必要材料(第六条1-5项),方可进入后续的评审阶段。如有任何一项参选必要材料未提交被视为不合格,不得进行后续评审。比选报送材料一式五份,由参选单位打印、盖章、密封后,交至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建设管理处(在密封袋表面注明参与比选的项目名称),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13日下午17时。

  2.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比选公告中规定的各项评选标准。

  3.评选委员会对合格参选单位上报材料进行打分,并根据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参选单位为中选候选人。若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评选委员会可以确定排名其后的参选单位为中选人,以此类推。

  (四)评选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相关业务处室人员1名,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领域专家4名。

  (五)比选时间:材料报送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比选会。

  联系人: 吕飞飞                电话:59958448

  地址: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

  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

  

  附表: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政府管理机制优化研究》评分标准及内容

评分因素

分值

(总分100)

评分标准

得分

  科研院所、高校、事业单位或专业化程度较高的骨干技术型企业的综合实力

  25

  较强16-25分,一般6-15分,较弱0-5分

  研究组人员配备情况

  25

  较强16-25分,一般6-15分,较弱0-5分

  对我市住房保障建设管理工作现状了解情况

  25

  较强16-25分,一般6-15分,较弱0-5分

  课题研究实施方案合理性

  25

  较强16-25分,一般6-15分,较弱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