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布5项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

29.05.2015  18:2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物防治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近日,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发布了《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木质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5项污染物排放标准,5项标准将于201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对2007年发布实施地方标准的修订,加严了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指标。《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木质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首次从源头到末端全过程控制污染物排放。这4项标准都是列入《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2015年工作措施》的地方标准制定项目。《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将促进殡葬生态文明建设,有效减少遗体火化、遗物祭品焚烧产生的“”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这些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为促进北京空气质量的改善提供技术支撑。   (市局标准化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