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中心建设简化7项审批手续

10.08.2016  17:08

  《北京市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日前出台,《方案》提到北京城市副中心道路、停车设施、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将进行为期3年的投资审批改革试点。项目多种手续都将简化,部分审批权限下放至通州。   

  昨天,市长王安顺和相关部门、区领导专门召开会议,专题分析了多次推迟竣工日期导致多年未完工的广渠路二期,以此为案例,探讨行政审批工作,此前,本市相关部门牵头对该案例进行为期5个月的调研,分析原因。市领导要求必须深化审批改革,以北京城市副中心开展投资审批改革试点为契机,推动“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王安顺提到的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审批改革试点,就是前述《实施方案》,其中提到要积极开展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试点范围包括北京城市副中心道路、停车设施、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及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此外,中央国家机关在京重点建设项目,本着协调沟通、保障重点的原则参照执行。试点期为3年,自今年5月起算。

  《方案》的主要措施集中在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和环节,这一切都是为了提高效率。其中,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道路、停车设施、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及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由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于每年年初汇总相关方面意见后,制定拟纳入试点范围的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年度建设计划,报领导小组会议审定。中央国家机关在京重点建设项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商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确定。

  根据《方案》,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启动手续、建设项目立项手续、规划许可手续、划拨用地报批手续、施工招标投标手续、施工审批手续、水影响评价审查手续这7种手续都将简化。此外,将精简审批事项及中介服务事项,比如取消在已批准建设用地范围内改建或扩建项目的用地预审等。除国家法律法规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结合本市实际,对投资领域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并对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服务范围、内容、程序、时限等进行优化和规范。

  除了简化审批手续,部分审批事项权限还将下放,以使运作更加灵活。具体包括,将建设项目(不含市政府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的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决算、招标方案审批等)下放至通州区发展改革委,年度投资计划办理也同步下放。对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将其土地出让审批由市政府下放至通州区政府;将其地价评审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下放至通州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等。中央国家机关在京重点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仍由市级审批部门负责办理。(来源:北京青年报 记者:李泽伟) 【编辑:曾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