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等部门推出5项举措简化优化养老机构审批
10.02.2017 13:04
本文来源: 林业网
《通知》旨在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积极性,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营造公平规范的发展环境。
《通知》要求加大“放”的力度。在规范养老服务投资项目审批报建手续方面,明确了整合审批流程、明确牵头部门、实行并联审批、探索实行养老服务建设工程项目区域评估4项举措。
为简化优化养老机构相关审批手续,《通知》明确了5项举措:
——简化设立养老机构的申请材料,申请人设立养老机构许可时,能够提供服务设施产权证明的,不再要求提供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食品经营实行“先照后证”,养老机构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后,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对养老机构环境影响评价实施分类管理,对环境影响很小需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养老机构实施备案管理;
——取消部分机构的消防审验手续;
——支持加快完善服务场所的产权登记手续,对于新建养老机构或者利用已有建筑申请设立养老机构涉及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要通过“首问负责”“一站式服务”等举措,依法加快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提供高效便捷的不动产登记服务。
为强化“管”的能力,《通知》要求提升行政监管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社会评估机制,畅通投诉渠道。
为提高“服”的水平,《通知》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供需信息,加强许可信息公开,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实现登记信息共享;要求提高政府精准推动养老服务发展能力,转变运营补贴发放方式,创新服务设施供给方式,加大优惠扶持力度,推进连锁化经营,鼓励发起设立采取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独立运作的养老投资基金,吸引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和服务领域。(记者 罗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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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2017 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