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综合改革启动首个子项 中国人民大学全面深化博士生教育综合改革开始实施

18.06.2015  23:34

中国人民大学深化综合改革首个子项——《全面深化博士生教育综合改革若干要点》经校党委常委会通过,正式开始实施。

6月15日,陈雨露校长在校学位委员会全体会议上指出,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培养适应时代要求、传承人大精神、立足学科前沿的优秀博士生是学校深化综合改革要解决的一项重要任务。《全面深化博士生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要点》集中了各方教育智慧、反映了师生的意志,涵盖了博士生培养教育的各个环节,对博士生培养教育提出了明确改革要求。

陈雨露校长强调,落实好《全面深化博士生教育综合改革要点》,一要坚持。各学院、相关部门要不折不扣、一以贯之地按照要点做好各项改革工作,抓落实抓实效,切实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二要落地。各学院要根据各自的学科特色、学院特点和博士生培养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具体问题,在坚持整体框架、原则不变的前提下,注重创新、强调落地,将改革踏踏实实地落在行动上。

陈雨露校长指出,各学院、机关部处和相关师生要积极行动起来,从提高博士生学术水平和综合能力、构建老中青结合的师资团队、提升学校博士生教育整体实力的角度来抓好综合改革。

学校常务副校长、研究生院院长王利明指出,博士生培养质量改革的基本思路仍然是立德树人。要通过改革实现全面提升博士生培养质量的目标。这一改革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是全方位的综合性改革。改革涉及的19项配套制度,符合学校实际,学校将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进程,确保取得实效。

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吴晓求介绍了《全面深化博士生教育综合改革若干要点》的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重点介绍了其中的改革创新点。他说,此次是对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教育的一次系统、全面的改革,博士生培养的定位进一步明确为培养未来学术领军人才,此次提出的19项综合改革配套制度涵盖了人才选拔、人才培养、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导师遴选与考核等方面内容。

据悉,2014年1月中国人民大学正式通过并发布了《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年,面对新形势,学校在综合改革方案框架和2014年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化博士生教育综合改革,在“申请审核制”招生模式改革、严格控制在职博士生的录取比例、博士生学制四年制改革、硕博连读培养模式试点范围的扩大、博士点学科专业主文献制度、博士生学科综合考试制度改革、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优秀博士生培养计划与中国人民大学储备人才计划的衔接等方面加大改革的力度,全面提升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人才培养质量。

在深化博士生教育综合改革的过程中,学校着重突出博士生人才培养的质量核心,强调“培学术精神,养学术襟怀,立学术理想,强创新能力”的学术精英培养理念,稳步推进相关配套制度的改革,逐步完善博士生质量保障体系,努力造就具有坚定理想信念、高度社会责任感、强烈创新精神、精深专业素养和开阔国际视野的高水平优秀人才。

附: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教育综合改革总体框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