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前放鞭炮扎死保安 河北男子投案受审认罪

30.10.2014  18:30

 

  本报讯(记者安然)春节“禁放”,对北京人来说已是个很遥远的回忆。在解禁之前的那个春节,41岁的河北人沈砚民因燃放鞭炮被人制止而动刀行凶,将人扎死。昨天上午,为了9年前的血案,他走上了二中院的刑事被告席。

  检方以“故意杀人罪”起诉沈砚民。

  “这九年,你们都不知道我是怎么过的。我的姓名、身份……所有的东西全是假的,永远不敢跟别人说真话,过年过节,身边也没有家人。”法庭上的沈砚民语声极小,回答检察官和法官、律师的问话。

  2005年除夕之夜(2月8日)晚9点,沈砚民在姐姐家喝了大量白酒和啤酒后,醉醺醺地和姐夫一起来到大兴区九龙山庄一个饭馆门前放鞭炮。他们正在燃放时,旁边走来一个穿大衣的男子,不许他在这里放鞭炮。多位现场目击者在公安机关作证时说,事发之时,一个小区住户和一个不认识的人一起放鞭炮,保安聂某过来拦。很快,双方就动了手,冲突一阵后,陌生人对着聂某扎了几刀,随后跑掉了。证据显示,被扎死的聂某是小区聘用的保安,当时负责小区的禁放工作。

  沈砚民供述,行凶之后他从现场跑掉,后来与家人联系时知道,被他扎的人已经死了。自此之后,他再也不敢回家,也不敢和家人联系,跑到安徽,靠打零工谋生。但他一直不能原谅自己,觉得对不起受害人。今年3月,已消失了9年的沈砚民突然出现在了河北雄县的家里,要去投案。于是家人带他前往公安局自首。

  他的辩护律师认为,沈砚民是河北人,不知道北京当时禁放。他的行为应属于故意伤害,不是故意杀人。

  庭审的最后,沈砚民痛苦着向法庭认罪:“我当时真没想到一时冲动会酿成如此大的后果,我认罪,我一定好好改造。

  本案未当庭宣判。J060 程宁摄 J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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