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限购”城市房贷首付比例下调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2月2日公布个人住房贷款调整通知称,在不实施“限购”政策的城市中,首套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下调至25%,各地可根据情况进一步下浮5个百分点至20%。这就意味着,除还在“限购”的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一线城市外,全国大多数地区的购房首付比例将降至25%甚至20%。
根据通知,在不实施“限购”的城市中,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在实施“限购”的城市,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通知还提出,各地派出机构应与地方政府沟通,结合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不同城市实际情况及借款人信用、能力,确定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与以往房地产政策相比,本次首付款比例下调,更加突出了房地产市场“分类指导、因地施策”的思路。2015年,各城市房价涨幅分化明显,深圳等一线城市房价涨幅较大,部分二线城市房价也在上涨,多数三四线城市房价仍在下跌。
业内普遍认为,对房地产市场实施分类调控,有利于市场健康发展。上海中原地产研究咨询部经理卢文曦表示,在目前库存压力较大的三四线城市,降低首付可让他们提前释放购买力、帮助去库存;对上海等一线城市来说,短期内还处于高温,暂时没必要给予政策。
此次首付比例下调,除“25%”的“规定动作”外,还为各城市留出5个百分点的“自选动作”。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可以预计的是,2月3日开始,各地商业银行和住房管理部门会快速根据当地实际制定新的房贷政策;其中,苏州等房价上涨较快的二线城市,预计不会再作调整;一些限购城市周边的三四线城市,如北京附近的燕郊、廊坊,上海附近的昆山等,一旦下调,市场交易可能快速飙升,部分购房需求还将从限购城市中转移过来;预计春节后,政策效应会逐渐显现。
来源:新华网 编辑:王寰 FN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