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项论证座谈会召开

01.06.2017  17:42

  5月31日下午,为推动《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市人大副主任杨艺文同志携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一行,到市文化局进行《条例》立项论证座谈。市文化局局长陈冬、副局长庞微,以及办公室、法规处、研究室、非遗处、非遗中心的有关同志参加了座谈。
 
  会上,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委员孙世超介绍了前期《条例》立项论证情况。与会人员就北京非遗立法要突出怎样的首都特色、非遗保护责任体系的建立完善、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评审、非遗分类保护等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陈冬局长代表市文化局向市人大在非遗立法中给予的指导和帮助表示感谢,并在完善市非遗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和区级非遗保护机构、推动非遗活态传承、发挥首都非遗保护工作引领示范作用等方面,与市人大进行了沟通,达成了共识。

  杨艺文同志指出,北京市非遗立法要站在建设全国文化中心的高度,与相关法律法规有机结合,体现非遗保护工作的历史性、时代性和未来性;要将保护工作具体化,解决首都非遗保护的关键问题;要做好基础性工作,深入了解分析非遗项目的特点及存续状况,针对项目及传承人的实际需求进行分类保护。下一步,市文化局将深入研究非遗立法的首都特色,梳理保护、传承、发展的关系及相关保护方式,为开展《条例》起草工作打好基础。(非遗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