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审宣判 非法吸存26亿主犯获刑10年
北京巨鑫联盈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鑫联盈)法定代表人朱梓君及公司董事长徐苏宁等13人,被控在两年多的时间内,假借销售商品为名,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26亿余元。去年8月,二中院一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朱梓君等13人有期徒刑10年至2年半不等,并处相应罚金。朱梓君等10人不服,向市高院提出了上诉。昨天,市高院终审裁定驳回朱梓君等人的上诉,宣布维持原判。公开报道显示,该案是本市金额最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经查,2009年12月至2012年5月,朱梓君、徐苏宁先后伙同张涛、刘京川、肖章定,并纠集倪志恩、邢安平、尹立强、刘颖、汤永花、张艳芳、郭强、李春华等人,假借销售商品之名,通过网络宣传、推介会等途径,以巨鑫联盈为依托,向社会公开宣传“联合加盟方案”,通过宣讲巨鑫联盈既往业绩,模拟营业额增长比例等方式,使社会公众认为加盟巨鑫联盈后,可通过领取运营补贴、招商补贴、顾问费、精英奖、排名奖等方式获取高额回报,非法吸收4万余人26亿余元。
去年8月,二中院一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朱梓君等13人有期徒刑10年至2年6个月,并处相应罚金。宣判后,朱梓君等10名被告人不服,向市高院提出了上诉。
市高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驳回了朱梓君等10名被告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案情回放
2006年8月,肖章定在浙江衢州经营吾老七日用品公司期间,设计了一套消费者购买公司商品,公司在一定期限内向消费者返利的“购物返利”经营模式,朱梓君时任该公司讲师。
2007年3月,肖章定因犯非法经营罪、诈骗罪被判刑。
2009年,朱梓君在该“购物返利”经营模式的基础上,创设了“联合加盟方案”的经营模式,并依托巨鑫联盈公司付诸实施。肖章定出狱后,加入巨鑫联盈公司,积极配合朱梓君对“联合加盟方案”的推广,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记者杨凤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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