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鼓励社会资本“零门槛”参与新能源车充电设施建设

23.12.2015  16:57

  中新社北京12月23日电 (记者 杜燕)目前,北京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8万辆,其中新能源小客车超过1.6万辆。为鼓励社会资源参与充电设施建设,北京将对充电设施投资建设及运营主体不做市场准入限制。这是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术产业处副处长林晓锋透露的。

  《北京市新能源小客车公用充电设施投资建设管理办法》23日公布,围绕公用充电设施建设的布局规划、投资建设、服务价格及收费、建设补助及监管等全过程环节予以规范引导。

  林晓锋介绍说,目前北京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8万辆,其中新能源小客车超过1.6万辆;在居民小区内建设私人自用充电桩超过1万根,在大型商圈、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公共场所累计建成300余处、约4000根公用充电设施,缓解了电动汽车用户出行补电需求。

  他指出,该办法鼓励各类社会资本采用PPP等多种方式参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按照“宽进严管”的原则,北京不对充电设施建设主体进行准入限制,但明确要求充电设施施工建设应由具备相应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实施,充电设施本身及其建设运营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统一标准,确保公用充电设施安全建设、互联互通。

  与此同时,对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标准并接入北京市充电设施公共服务管理平台的充电设施,投资建设单位可申请不高于项目总投资30%的市政府固定资产补助资金支持。

  2014年,北京已建成中心城区平均服务半径5公里的公用充电网络,2015年基本形成了六环范围内平均服务半径5公里的公用充电网络。林晓锋指出,北京将支持重点企业适度超前布局建设,2016年计划建成5000根公用充电桩,争取公用充电设施突破1万根,计划到2017年在全市范围建成平均服务半径5公里的公用充电网络。(完) 

  【编辑:曾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