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法院进社区“1+3”集中调处物业纠纷

19.08.2016  23:31
  “您家2013年漏水拆除顶棚的费用,我们再回去核实一下,确实因为公共部分的原因,我们承担这部分费用。

  “好,那我就把物业费交上。

  绿岛家园社区调解现场的争执渐渐缓和下来。经过四方主体的共同调解,业主和物业公司开始理性地讨论解决问题的办法,并达成调解协议。三场原本可能引发更大纠纷的矛盾被提前化解。这里是门头沟法院走进绿岛家园社区开展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集中大调解的现场。

  绿岛家园社区是门头沟区住户众多的重点小区。为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门头沟法院法官主导,与人民调解员、居委会工作人员以及住建委小区办调解员密切配合,在矛盾纠纷的第一现场——社区中,开展“1+3”集中式的大调解。

  集中调解分两批进行,每批三个案件,原告均为物业公司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批的被告业主宋某称2010年家里窗户漏水,虽然物业公司多次派人维修,但是漏水问题至今未予解决;业主马某认为物业公司要求其签字的《按时交纳物业费保证书》是霸王条款,极不合理;业主王某认定物业公司五年里不曾为自己提供一个固定车位,物业管理不作为。物业公司则认为业主不按时交物业费,而物业也一直在努力解决大家的问题。双方初步交涉后各执一词,一时僵持不下。

  现场调解的法官耐心向业主释法:需要签署的材料属于“保证”还是“协议”,取决于内载的条款,不在于个别措辞;提供车位和物业费缴纳并非同一法律关系。区住建委小区办主任进一步阐释:这份文件业主都签了,而签了的业主一旦因漏水造成损失,物业费也会做相应的减免,实际上是协议书。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和社区调解委员会主任根据自身工作中掌握的情况跟业主沟通: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不是一蹴而就的,是在和大家的反复沟通中逐步改善的,比如一单元三楼的业主对物业在三单元的改造工作就很满意,提意见是第一步,咱们要给物业时间让他们做好维修维护工作。各调解参与方层层阐释,引导业主回顾起物业在小区管理上的付出和取得的成效,物业也对业主的问题认真记录、作出表态,双方开始理性有效的沟通。

  最后,通过大调解参与各方多次的法理释明和情理疏导,第一批调解的业主宋某当场补缴所欠物业费;业主马某也愿意结合《保证书》与物业公司进一步沟通;而业主王某坚持认为物业公司应当在一个月内为其提供车位。两批六个案件,现场成功调解三起,另有两起案件当事人表示尽快核实情况与物业协商解决。

  “本来也不是不交物业费,就是想在一个公开的场合表达我的意见,也让大家一起督促物业公司履行他们的义务,今天这个调解方式让我很放心。”当场补交物业费的宋某满意地说道。

  “1+3”集中大调解机制是门头沟法院在应对激增的物业纠纷案件中探索和创建的。该机制以“调解优先、优势互补、服务居民、化解矛盾”为原则,充分发挥参与四方各自的职能优势,有机统一“情、理、法”,在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发挥大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的防线作用。此次“1+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集中大调解机制在社区展开,提供了一个集中、开放、公开的调解平台,以沟通促调解、以监督促公开,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同时,该多元调解机制立足于加强社区自我管理和自我修复的能力,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在萌芽阶段,将社区生活中的矛盾消融于社区。据悉,此次物业纠纷集中大调解选择在绿岛家园进行,为化解该小区业主所涉物业纠纷提供了方便,更意在通过后续的合作将其打造为和谐有序的“精品社区”。

  门头沟法院民三庭庭长韩晓飞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院将积极践行多元调解的工作理念,加强与各方的协调联动,有效整合资源,努力推进‘平安、和谐、法治’门头沟建设。” 责任编辑:刘娜
习近平致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的贺信
值此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举办之际,法院网
习近平会见李家超
国家主席习近平30日下午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了新当选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