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法》施行一年 全市人民陪审员总数达8135名

25.12.2019  02:10

  中新网北京新闻12月24日电 (记者 于立霄)《人民陪审员法》施行一年多来,北京市人民陪审员总数达8135名,是员额法官的3.1倍,有更多的普通老百姓被选任为人民陪审员,其广泛性和代表性显著增强。 

  2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人民陪审员法》颁布施行一年多来,北京法院贯彻实施新法情况。 

  北京法院健全定案机制,合理确定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共同审理,新法施行以来,全市法院采用七人合议庭审理案件21件。 

  同时,北京法院通过建立人民陪审员信息库,健全随机抽取机制,规定人民陪审员每年参审案件数量上限,探索确定数量下限,从根本上解决“陪审专业户”和“挂名陪审员”的现象,确保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 

  另外,北京法院进一步健全参审工作机制,对庭前阅卷、法官指引、庭后合议等程序进行细化,探索事实审与法律审分离规则,创设事实问题清单样式,努力实现从注重陪审“数量”向追求陪审“质量”转变。 

  北京高院政治部主任孙玲玲介绍说,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的重要途径”。 

  她表示,北京法院注重用制度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职权,充分发挥其懂民情、知民意的优势,与法官专业化、职业化形成优势互补,努力实现情、理、法统一,着力解决“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痼疾,避免人民陪审员成为法庭上的“稻草人”。她强调,要坚持“司法为了人民、司法依靠人民”,通过保障人民陪审员实质参审,努力推进司法民主的北京新实践。 

  发布会上,北京高院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的办法(试行)》。《参审办法》共分为五章23条,对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参审方式、参审规则、参审服务保障等方面作了细化规定。为调动人民陪审员履职积极性,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北京高院专门制作了教育培训片,围绕“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参审案件范围”“参审的基本程序和规则”“司法礼仪和行为规范”“履职保障”等5个方面,详细介绍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需要注意和掌握的重点内容,帮助人民陪审员进一步认识和理解《人民陪审员法》的核心要义。 

  《人民陪审员法》颁布施行以来,全市法院积极适用陪审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审作用,审结了一批疑难复杂、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广泛关注及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其中包括二中院审理的新兴公司诉网管中心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诉标的达1.6亿元,涉及建设工程方面共计9类27个事实和法律焦点问题,案情疑难复杂。 

  作为此次十大典型案例的代表,北京二中院人民陪审员程永正介绍,他参与审理的那起涉诉标的高达1.6亿元的案件,在合议庭合议时,对项目公司应否承担责任出现严重分歧。此时,具有建工职业背景的他结合建筑行业开发惯例、运营主体操作模式,深入分析了平台公司作用,最终促成了合议庭对责任认定取得一致意见,有力地支撑了法官对法律适用问题做最后的表决,使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完) 【编辑: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