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伴孩子共成长的法官们

19.01.2015  12:24
  梁启超在《少年中国说》中曾满怀激情地写道,“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优良环境,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房山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作为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的专业性法庭,正式成立于2011年4月12日。未审庭成立伊始,法官们就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优先保护”和“特殊保护”的理念,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贯穿工作始终,在公正高效地审理案件、构建特色化审判机制的同时,还十分注重法制教育、心理疏导、帮扶救助等综合防治手段的运用,将法庭升华为人生的课堂,牵手孩子陪伴他们共同成长,确保每一名走进少年法庭的孩子,都能成为社会的一名合格公民。

            前科封存:呵护弱小翅膀飞得更远

  为避免涉案未成年人因犯罪行为被社会公众“标签化”,房山法院未审庭依照有关法律出台规定,凡涉未成年被告人的刑事案件,均在卷宗上加盖“限制公开”印章,除公、检、法及国家安全部门申请阅卷外,不对其他社会成员公开,这样就能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他们顺利回归社会提供保障。

  小杨今年刚满18岁,在某技校学习药剂学专业的他马上就要从学校毕业了,更令人羡慕的是,还没毕业,他就获得了在北京某大医院实习的机会,而且实习期满之后,很有可能留在医院工作。美好的未来正在向小杨招手。但就在这个时候,小杨却“摊上了大事”——他把一名警察给打了。

  那是去年8月的一天,小杨的同学小张去找父亲张先生要学费,邀请小杨一块跟着去。小杨也没有多想,就跟着小张和小张的妈妈一起来到了张先生的家中。小张的父母已离婚多年,在张先生的家里,小张母子二人与张先生夫妻二人再次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并最终发生为互殴,小杨也在混乱中卷入了双方的冲突。民警出警之后,几人的厮打仍在继续,在一名民警对小杨进行制止时,冲动之下的小杨竟对民警进行拉扯,将民警的警服胸前扣子扯掉两枚,导致民警摔倒在地,左膝部、右肘处软组织多处损伤。最终,检察机关以妨害公务罪将小杨起诉到了房山法院。

  在法庭上,小杨悔恨不已。他没想到,自己的一时冲动竟酿成了这么大的错!不但要接受法律的惩处,连医院的工作可能都保不住,而且还要背上一辈子的犯罪污点。在法官面前,这个个头高高的阳光大男孩不禁失声痛哭。

  绝不能让一个污点把孩子的一生给毁了!这是未审庭庭长马绍辉和承办法官刘莹接手这个案子后的第一个想法。为了不影响小杨今后的发展,马庭长和刘法官多次到房山公安分局以及小杨住所地和户籍地的派出所,就小杨犯罪案卷封存问题与公安局领导进行沟通交流,向派出所领导和管片民警详细介绍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规定和做法,经过多次座谈和协商,法院和公安局按照法律要求,妥善地处理了小杨的前科封存问题。这意味着,以后除非公检法机关由于办案需要,才能调取小杨的犯罪档案。小杨的这一过失不会对他今后的人生道路产生任何的影响,他可以放心大胆地追求自己的梦想。在法官的调解下,受伤的民警对小杨也表示了谅解。

  最终,房山法院未审庭认定小杨犯妨害公务罪,依法免于刑事处罚。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小杨又流泪了,他和父母一遍遍地给法官鞠躬,嘴里不停地说:“谢谢你们,谢谢你们!

  现在,小杨已经在医院上班了,表现非常优秀。他可以继续怀揣着自己的梦想,毫无顾虑、毫无负担地展翅翱翔。

            泉计划:大手牵小手的爱心传递

  3月,房山法院未审庭宣判了一个悲情的案件。原告小韩今年刚满14周岁,在一次同学聚会中,因为酒后与其他同学发生争执,被人用酒瓶将头部打伤,经法医鉴定,小韩构成了一级伤残,至今仍处于“植物人”状态,全身仅有双眼还能够转动。小韩受伤之后,家里像天塌下来一样,一家人再也没有了往日的欢笑,整日愁云惨淡。

  虽然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小韩经济损失近七十万元,但由于几名被告的经济状况也很糟糕,根本拿不出那么多的赔偿款,七十万元的赔偿款一直得不到执行。为了给小韩治病,小韩一家花光了所有的积蓄,但是依然面临着上百万元的后续治疗和护理费用,一家人的生活几乎陷入了绝境。

  为了帮助小韩一家解决燃眉之急,未审庭党支部开展“奉献爱心点亮生命火花”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书记马绍辉向全庭党员发出献爱心的倡议,全庭干警积极响应,踊跃捐款,纷纷献出自己的一份爱心。未审庭干警还给小韩的父母写了一封信,鼓励他们在困难面前坚强面对,真诚的祝愿小韩能够早日康复。房山法院副院长廖春迎、未审庭副庭长王爱东还带着未审庭的干警专门带上慰问品和祝福,来到小韩家里探望慰问,并送来了2000元的慰问金。随后,承办法官又通过北京人权发展基金为小韩申请了1万元的救助金。

  法官的这些真挚举动感动了双方当事人,小韩的家长收到捐款时热泪盈眶,在感激之余,他表示一定会更加坚强地面对困难,勇敢走下去。被告方也表示将尽力赔偿小韩的损失。

  为了帮助像小韩这样家庭贫困或遭遇变故的青少年,顺利完成学业,克服生活困难,房山法院未审庭和爱心企业联合启动了“泉计划”。“泉计划”寓意“将爱心汇成潺潺泉水,为寒门学子送去希望”,包括设立“泉计划”基金和“一对一”爱心帮扶两部分,采用结对子的方式,帮扶家境贫寒的学子顺利完成学业,以积极阳光的心态面对生活。“”计划自2012年8月正式启动以来,已成功开展了8期活动,先后为受助学生发放了助学金、看望慰问“7.21”特大自然灾害受灾学生的家庭、为受助学生组织开展“我心中的房山法院”、举行青少年励志讲座等主题教育活动。捐助人和法官通过电话、信件和QQ等途径,与受助学生进行定期沟通交流,及时全面地了解受助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状况,从物质和精神上对他们进行帮扶和指引,尽力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在未审庭法官的帮助下,有数十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学子因“”计划而受益。这些孩子能够继续自己的学业,憧憬美好的明天,并在不远的将来,用自己的爱心回馈社会。正像一名考入重点大学的受助学生所说的,“今天,我因社会的关爱而成长进步,有一天,我也希望能把自己的爱心奉献给需要帮助的其他人!

          社会调查和心理疏导:做最懂孩子内心的人

  只有了解孩子的内心世界和真实想法,才能更好地教育、引导、帮助他们。面对一脸稚气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我们在痛惜之余,还要想方设法地走进他们的心灵世界,探寻他们隐藏在内心深处的喜怒哀愁。

  小刘是房山区一所技校的学生,不久前的一天晚上,小刘和同学外出喝酒,回到宿舍与管理员吴老师发生争执。冲动之下,小刘用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年轻的李老师扎成重伤。拿到案卷,房山法院未审庭负责人马绍辉对小刘的行为又气愤又不解,这孩子怎么能这样,居然敢把学校老师扎伤,还有没有人管他了?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房山法院未审庭都要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做社会调查,以更加全面地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家庭背景、生活环境、教育经历、个人性格、心理特征等情况。通过审判前的社会调查,马法官对这个“顽劣少年”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原来小刘很小就没有父亲,母亲常年在外打工,他从小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由于个头矮小,经常受到周围人的嘲笑和欺负,所以小刘一直比较自卑,性格也很内向,尤其对自己的身高非常敏感。事发当日,也是因为李老师的一句“你个子不大脾气还挺大”的话,而彻底激怒了小刘,导致悲剧的发生。

  看到小刘的成长背景,马法官心里真不是滋味,开庭时,小刘显得特别“”,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也都承认。马法官也是一名母亲,看着这样一个和自己儿子年龄差不多大的孩子,马法官既痛惜,又感责任重大,她心想,不能让小刘就这样走进监狱,否则的话可能就毁了他,一定要在法律的范围内尽力挽救他!

  在电话调解和走访中,马法官告诉吴老师关于小刘的身世和家庭情况,得知小刘母亲为了筹措赔偿款,把自家房子都卖了的时候,吴老师和母亲十分感动,对小刘表示了谅解。学校也表示愿意继续接收小刘。

  最终,法庭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小刘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庭审后、马绍辉法官还为小刘聘请了一位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在心理咨询师的耐心帮助下,小刘终于敞开了封闭已久的心扉,他认识到了自己思想中存在的一些消极负面的情绪,决心会更加积极乐观地学习生活,用好的成绩回报母亲、回报社会。几天后,小刘陪着母亲,和吴老师的母亲一块,共同给马绍辉法官送来了一面“和谐法庭,恩同再造”的锦旗。在三个母亲的辛勤努力和亲情感化之下,我们又一次看到小刘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社会调查和心理疏导制度都是非常具有未成年人审判特色的司法制度。房山法院未审庭通过积极协调,在全市法院的少年法庭率先实行了社会调查制度,发给区综治办的关于社会调查的司法建议在北京高院的评比中还获得了二等奖。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及心理学专业的志愿者免费对当事人及其家属进行心理疏导,运用“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干预机制”对数十名未成年刑事被告人进行了心理疏导,运用艾森克人格问卷成人式(EPQA)对6名刑事被告人进行人格评估,未成年被告人回归社会后,都没有再发生违法犯罪的情况。此外,未审庭的法官们还利用业余时间,系统地学习了心理学的专业知识。这一切,都是为了能够离孩子的心灵更近一些,在拨开纷繁表象之后,能够真切感受到孩子的所思所虑,使未审庭的法官成为最懂孩子内心的人。

             特殊保护:还社会一个“合格”的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何为“特殊保护”和“优先保护”?这一直是房山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的法官们认真思考和不断探索的问题。

  小李今年刚17岁,是甘肃来京的务工人员,他和别的打工者不一样,他出来打工挣钱是为了“找妈妈”。原来,在小李很小的时候,父亲去世,妈妈抛下年幼的小李离家出走。慢慢长大之后,小李从村里老人的口中得到了妈妈的下落,他激动不已,但他不想成为妈妈的拖累,这个懂事的孩子决定先挣到一大笔钱之后,再去寻找妈妈。于是小李来到了北京,在房山区一家小餐馆干起了杂工,每月工资一千多元。一天又一天,一月又一月,对母亲的思念无时无刻不煎熬着小李,但是看看手里少得可怜的工资,小李不禁有些灰心丧气,就这点钱什么时候能见着妈妈啊。于是,小李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去年年初的一天,小李趁老板王先生一家人外出之机,盗窃了王先生家的现金近3万元。

  这个案子是由未审庭刘莹法官审理,按照法律规定,以小李的盗窃数额,他要被处以3年以上有期徒刑。未审庭庭长马绍辉却有不同的认识,马法官认为,从询问笔录和其他人员的反映来看,由于从小以来的不幸遭遇,小李具有一定的反社会倾向。他总觉得社会对他是不公平的,从小到大他承受的只有欺辱、贫困、遗弃以及不公正。如果不考虑他的特殊情况,直接对其处以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疑会更进一步强化他的反社会倾向。考虑犯罪情节和具体情况,从挽救教育的角度出发,应该对小李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就量刑问题,刘法官和马法官进行了“激烈辩论”,他们还与被害人进行了沟通。被害人王先生表示,他也感觉到小李有些仇视社会,虽然小李现在没有能力赔偿损失,但只要有助于小李的改造,他能够对小李予以谅解。如果出狱后找不到工作,他还欢迎小李去他们饭馆打工。最终,未审庭的法官经过谨慎权衡,统一了意见,考虑到小李未成年,且认罪悔罪,决定对他减轻处罚,依法判处小李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

  在宣判的时候,法官将王先生的话带给了小李,小李当时就落泪了。他激动地说,“我没想到法院会判我这么轻,我本来打算破罐子破摔了,但听到判决之后,我突然感觉到世界上还是有好人的,法律是公正的,我还是有希望的!出狱之后,我一定要好好报答他们!”宣判之后,刘莹法官兴高采烈地跑到了马庭长的办公室,“马姐,你太英明了,咱们真是又做了一件大善事!”马法官动情地说,“其实有时候,我们很小的一个举动,多一点的坚持,孩子们都能感受到,就是这些许的温暖有可能改变的就是孩子的一生!我们的目的就是要让那些走进少年法庭的孩子们,成为一名合格的社会公民!

  得知小李一直没有户口,刘法官辗转与甘肃当地的派出所取得了联系。派出所的负责人表示,等小李出狱之后,会尽最大努力协调解决小李的户口问题。刘法官还把自己的电话号码留给了小李,嘱咐他,以后有什么困难可以随时联系她!

  像小李这样的案子还有很多。对一时陷入迷途的孩子,我们努力地伸出手牵他们一下,扶他们一把,以真诚的帮助、悉心的教诲感化他们,改变他们,用爱心和坚守还给社会一个合格的公民,这一直以来都是房山法院未审庭法官们的追求和理想。

  房山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成立以来,创设了具有极强操作性的涉未成年人社会调查、社区矫正进未审庭、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起诉、未成年人案件卷宗限制公开、未成年人罪犯定期回访等制度,实现对当事人的全方位、无缝隙保护。审判工作外,未审庭的法官们将爱向社会延伸播撒。未审庭成立两年多来,已先后获得“房山区青少年优秀维权岗”、“北京市青少年优秀维权岗”、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该庭多名干警获聘法制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并获得区普法先进个人、青春船长等称号;该庭庭长马绍辉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和“首都优秀社工”等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梅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