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三分院分三步走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规定”
自今年3月中办、国办下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下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以来,市检三分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响应,积极行动,采取一系列措施,狠抓对“两个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在全院开展学习教育。“两个规定”下发后,院党组召开专门会议认真进行了学习,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一俊对学习贯彻“两个规定”亲自做出批示,要求监察处牵头组织各部门认真进行学习讨论,深入领会原文,严格遵照执行。5月,高检院下发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两个规定”的实施意见后,我们专门制作了一期展板,全文刊载实施意见内容,要求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在认真开展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监察处又及时下发了中政委公开通报的5起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典型案件,将正面学习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有机结合,有效提升了全体检察人员对“两个规定”的深刻理解和把握,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为“两个规定”的贯彻执行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是制定出台了落实“两个规定”的实施细则。为保证“两个规定”落到实处,监察处牵头在进行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以中办、国办、中政委的规定和高检院的实施意见为依据,结合本院工作实际,起草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保证《实施细则》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监察处多次征求全院各部门和院党组的意见,认真研究采纳各方建议,几易其稿。该《实施细则》以“一个导向、两个覆盖、以人为纲,化繁为简”为整体思路,即:以坚持独立行使检察权为导向,配合司法改革工作的推进,实现全体人员的记录覆盖和全体人员的报告覆盖,以不同的主体进行区分,共针对三类不同的主体,将禁止性规定以及记录、报告、追究等职责进行完整罗列,做到权责清晰,一目了然,并将此项工作的所有程序采用制式表格的方式加以固定,不同的主体对应不同的表格,简化工作流程,便于操作、留存。《实施细则》现已经院党组会研究通过,印发全院执行。
三是采取多种手段,全力推进三分院《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王一俊检察长强调,贯彻执行两个规定的要求符合我们当前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司法独立的内在要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认真落实两个规定,既是对自身的约束也是对自身的保护。在执行《实施细则》的过程中,要与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相结合,要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阶段性任务相结合,作为一项纪律严格执行。《实施细则》下发后,各部门相继组织了学习和讨论,结合正在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整改落实阶段的要求,认真进行检查和落实。根据院党组的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将各部门落实“两个规定”的情况列为本年度落实“两个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在此基础上,监察处将贯彻执行《两个规定》的情况列为检务督察的一项重要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