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11月25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西安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正永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并讲话,副主任胡悦、黄玮、朱静芝、李晓东、张迈曾、吴前进和秘书长唐俊昌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和日程后,分别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何少林作关于《陕西省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顾东武作关于《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屈方方作关于废止、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决定(草案)的说明,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戴征社作关于《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省农业厅厅长白宜勤作关于《陕西省现代农业园区条例(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冯力军作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杨冠军作关于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报告,省审计厅厅长李建作关于陕西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被提名的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人选、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人选、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人选作的表态发言。
在大会议程结束后,赵正永在讲话中指出,昨天召开的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各级党委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保持政治定力,充分认识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和完善的高度来把握人大工作,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履职尽责、勤奋工作。要认真学习传达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的精神,深刻领会会议的精神实质,贯彻落实好省委对加强人大工作的一系列要求,把《决定》提出的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要善始善终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工作,通过教育实践活动达到思想上正本清源,作风上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抓好党建工作;要结合目标责任考核对党员进行一次全面测评,始终保持整风精神,开好民主生活会,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年底目标责任考核圆满完成。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2009年实施以来,对有效控制全省人口过快增长,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全省人口计划工作的形势、任务的变化,机构改革中整合了卫生和人口计生部门、实施“单独二孩”生育政策后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方面出台的新规定、成熟的经验做法,需要进一步上升为地方法规,因此有必要对条例做出修改和完善,提升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008年以来,我省坚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开通土地足额保障绿色通道,率先在全国推行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运行,首创由省政府与省属大型国有企业共同出资成立陕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新模式,初步形成了“租赁型保障房、购置型保障房、共有产权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组成的多渠道、多层次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截止2014年10月25日,我省累计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91.5万套,基本建成38.48万套,竣工91万套,分配入住80.47万套、入住率为88.43%,累计发放租赁补贴91.05万户。近三年来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考核一直位于全国前三,取得了很好的阶段性成效。
当天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人事任免案、《陕西省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结果的报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二稿)》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结果的报告,《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审查意见的报告等进行了分组审议。
副省长庄长兴、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阎庆文、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厅级干部,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和韩城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受邀的3位全国人大代表、16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30位公民旁听本次会议的全体会议。(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