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6年度公共建筑电耗限额值调整结果及2015年度、2016年度公共建筑电耗限额执行情况考核结果的公示
为确保我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56号)和《北京市公共建筑电耗限额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4〕17号)相关规定,我委对符合限额值调整条件的部分公共建筑2016年度限额值进行了调整,并对2015、2016年度公共建筑电耗限额执行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对上述结果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www.bjjs.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17年7月10日至7月17日。
如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委书面反映,并加盖公章。逾期未反映的,视为无异议。
附件: 1.2016年度公共建筑电耗限额值调整结果
2.2015年和2016年连续两年超电耗限额20%的建筑及单位名单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6月28日
(联系人:邱伟国、李鑫;联系电话及传真:67786340)
附件: 2015年和2016年连续两年超电耗限额20%的建筑及单位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