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限行措施再延1年

04.04.2015  11:14

  中新社北京4月3日电 上一轮为期2年的北京市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将于今年4月10日到期,北京市政府发布通告,该措施再延续1年,其中纯电动小客车不受尾号限行措施限制。

  北京自2008年10月11日开始推行“每周少开一天车”限行举措,较好缓解了交通拥堵,改善了空气质量。为此,从2009年4月11日起,北京继续实施为期1年或者2年的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目前,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超过561万辆。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首都空气质量,北京市政府再次发布《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北京决定自2015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0日,继续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通告》明确,北京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北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通告》还明确,北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通告》指出,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共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学校班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通告》首次提到,纯电动小客车不受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制。(完)  【编辑: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