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院多项措施积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04.02.2020  21:30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三中院党组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中央、市委、市高院关于疫情防范的指示精神,靠前指挥,在节前专门召开中层领导会议传达部署疫情防范工作,并采取多项措施,确保春节期间及节后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大人员管控力度

成立疫情防范指挥小组,积极做好全院人员春节期间行程、健康、密切接触人员等情况统计与收集,重点掌握离京返京人员信息,建立疫情防控微信群,每日追踪上报全员动态,及时采取防范应对措施。对于留京、无接触史、无特殊情况的人员加强防护措施,保证各部门一定比例的出勤率。做好返京人员体温监测,对于需在本院隔离的人员,逐人确认到京、到院时间,在院内宿舍开辟专门区域作为观察隔离区,确保管控无死角。

二、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疫情防范

在疫情一级响应期间,重点加强安检、窗口部门等重点区域防护;鼓励业务庭根据情况适当推迟开庭、谈话时间,充分利用远程视频庭审、远程提讯等信息化手段办理案件;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尽量采取书面审理的方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

三、加强疫情防范后勤服务保障

及时提供物资保障,做好院内办公室、诉服安检大厅和法庭等区域的消毒工作。强化对各类人员尤其是审执一线人员、值守人员的服务保障,做好物业、技术运维等服务外包人员的管理,加强同项目管理人员沟通,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为各项工作顺利运行提供坚实保障。

四、开展疫情涉法涉诉相关法律问题调研

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类诉讼风险进行预测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司法对策。尤其是因疫情隔离等可能引发的劳动争议等诉讼,提前研判,统一裁判尺度,确保涉疫情诉讼稳妥高效处理。针对涉疫情大要案、诉讼审理难题、诉讼应对措施等,及时编发报送调研信息。

五、加强疫情防控网络宣传

利用我院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及时推送经过审核的疫情防控情况及疫情防控期间审执工作安排,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大家守护自身安全,同时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六、形成疫情防范合力

加强宣传引导,将防控知识传达到每位干警。各部门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确保防控措施层层落实到个人。加强与所属辖区街道的沟通与配合,有特殊情况及时联系,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加强司法建议工作,针对涉疫情诉讼或防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向有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为疫情防控处置提供有力保障。


  责任编辑:梅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