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保费最高上浮15%

16.06.2016  18:33

  昨日,北京市保监局宣布将启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闯红灯、超速等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不良行为将成为保险费率调整的因子,上年车辆有被处罚记录,该车辆投保时保费将上浮5%-15%。

  北京作为第三批试点地区,将于2016年6月底前启动商业车险改革工作,实现新旧条款费率的切换。此前,中国保监会自2015年6月1日起,分两批启动了天津等18个省(市、区)的改革工作。

  今年一季度,在保障范围明显扩大的前提下,首批试点地区消费者支出的单均保费同比下降7.69%,第二批试点地区单均保费同比下降6.64%,商车费改以来消费者普遍获益。此外,前两批试点地区的商业车险签单件数均同比增长20%左右。

  实际上自2010年1月1日,北京地区在全国率先实施商业车险费率浮动机制,将理赔次数与保险费率增减科学挂钩。车辆连续5年不出险,费率浮动系数最低为0.4,车辆一年出险8次及以上,费率浮动系数最高为3。实施6年来,费率浮动机制在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引导公众安全驾驶,辅助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北京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商业车险改革将按照《关于发布商业车险基准费率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北京地区将统一使用行业最新版示范条款。在纯保费计算规则、附加费用率、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等方面与全国保持一致,而对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系数的取值范围在全国的基础上有所延伸,并将首次增加交通违法浮动系数。

  具体改革方案为:一是继续保留4年、5年不出险车辆0.5、0.4的优惠系数,一年出险10次及以上车辆的费率浮动系数为3。二是使用交通违法浮动系数,强化保险费率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约束和惩戒作用,辅助改善首都道路交通秩序。确定闯红灯3次,保险费率上浮5%,直至最高上浮15%;超速(未达50%)3次,保险费率上浮5%,直至最高上浮15%;超速(超过50%)1次及以上,保险费率上浮15%。以后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扩展交通违法因子在保险费率构成中的范围和浮动系数。

  北京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认为,此举有利于促进费率公平,新的费率形成机制将使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众多低风险车主得到更多费率优惠。也引导理性汽车消费和安全驾驶,促进汽车厂家不断提升车辆的安全性和易维修性,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来源:北京青年报  记者:蔺丽爽) 【编辑:刘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