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劳动节|门头沟检察院首次荣获 “首都劳动奖状”

04.05.2017  10:12

          “首都劳动奖状”是北京市总工会设立的授予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门头沟检察院为何能够获此殊荣呢?下面小编带您看看门头沟检察院2016年的工作亮点吧!

一、狠抓办案,多项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

            1.人均立案数、起诉率、结案率首次位居北京市第一。2016年,原职务犯罪侦查局人均立案数首次位居北京市第一,起诉贪污贿赂大案率达100%、位居北京市第一。公诉部结案率达100%,首次位居北京市第一,实现历史性突破。

              2.率先在北京市基层院完成内设机构调整。内设部门由原来的23个优化为14个,调整变动干警岗位总数的34%,调整变动办公用房总数的83%,调整划分14个党支部,31名检察官到岗履职。杨淑雅检察长在办理一起诈骗案中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成为全市司改启动后首位出庭支持公诉的基层院检察长。

            3.突出信息引领,注重“大数据”“云平台”等科技手段的运用。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涉案信息查询、案件分析研判等工作,建成专业化办案工具“互联网信息导图系统”。在办理某单位拒不执行判决罪案中,依托外网信息平台的信息支持作用,仅用1天便梳理出重要涉案信息,得到北京市委政法委领导充分肯定。

            4.构建“大预防”工作格局,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结合查办案件,帮助发案单位制发检察建议12份,查找制度管理漏洞43项,提出防范对策建议51条,推动国网某公司、某专卖局、某镇政府等10余个单位创立11项规范性文件,完善18项相关制度。如结合查办案件,帮助发案单位制定《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范和工作规范》,得到最高检领导充分肯定;就区政府草拟的全区拆迁工作文件提出14项修改意见,撰写多篇调研报告,服务区域领导决策,得到了区领导高度肯定。全面开展廉政法治教育,共讲授廉政法治课6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上千册,受众逾4000人,促使广大干部筑牢依法履职、廉洁用权的思想防线。

            5.大力加强诉讼监督,忠诚守护法治生命线。4天监督侦查机关立案,切实维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积极探索立案监督工作,工作方式变被动为主动,针对北京某非公企业,因租赁场地被买受方连续多日采取拉闸断电等手段,而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仅用4天监督侦查机关立案,使公司恢复正常经营。积极探索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成立公益诉讼领导小组,建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汇报制度和激励机制。向北京市某委发出行政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及时对发生在我区某村的非法采矿活动作出行政处罚。

二、创新机制,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1.率先创建工作日志、每周督察制度,严格管理、科学评价。实行工作日志制度,干警一天一报送,检察管理监督部一周一总结,监察部门一周一督察,建立审查、抽查、督查相结合的“三查”制度,实现司法办案全程留痕,破解工作任务量化考核难题,规范了司法行为,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强化了队伍管理。实行每周督查制度,对执法办案、检容风纪、公车使用等开展专项督察,并将全程记实工作纳入督察内容,有效规范了干警执法办案行为,提高了检察队伍的规范化水平。

            2.率先在北京市创立“外联内合”混合培训模式。打造检察机关主导的,外部联合公安、法院,内部依托“京西检察论坛”培训品牌,整合利用各类培训资源的新型培训模式,共开展培训88期、600余学时,统一了公检法对证据标准的认识,提升了地区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

            3.率先成立北京市首家非京籍未成年人观护基地、首家引导取证办公室。创建多元化涉罪未成年人观护模式,成立公益实践、义工培育、军检观护、法治教育及心理疏导、非京籍未成年人观护帮教五家“扬帆观护基地”,建立道德培养、心智启迪、行为矫治、法规教育、劳动技能“五位一体”帮教模式。未检工作获“创新事例奖”,被最高检评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典型事例,并获最高检在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未检工作30年大会上通报表扬。创新监督模式,设立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室,成立北京市首家引导取证办公室,将检察机关监督触角向侦查活动一线延伸,实现了监督关口前移,提升了案件办理质量,加强了庭审实质化,得到最高检充分肯定。

三、培养人才,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1.创新招录机制。通过提前谋划、畅通推优渠道、扩大宣传、招录前请进检察院增进了解等多种方式彻底解决我院招录难问题,2015年以来共招录30名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公安大学等知名院校的大学生,全院硕士研究生比例达到40.5%,上升了12%,有效改善了人才队伍层次和结构,打下了坚实的人才储备基础。

            2.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有为才有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以实干看业绩,以业绩看德才,以德才论干部”,定期开展职务晋升,切实把能干事、想干事、敢担当、善作为、有实绩的干警选出来、用起来,多名业绩突出、工作能力强的检察干警得到选拔晋升。开展检察理论人才评选工作,评选出5名门检首届优秀检察理论人才。

            3.创新培育模式。创建“导师制”培养模式,分层次打造业务专家、业务标兵、检察官3个导师团,按照年龄梯次、业务领域、工作重点调配导师,实行1对1“捆绑式”指导。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定期邀请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15名知名院校法学专家对司法实务疑难问题答疑解惑,借助“外脑”为培养人才创造有利条件。实行青年干警轮岗制,安排业务部门优秀青年干警到政治处、行政事务管理局轮岗,培养青年干警统筹协调、驾驭全局的能力。实行外派学习交流制,选派优秀干警到中纪委、最高检、市检察院借调交流,为培养全市领军型业务骨干奠定基础。

            4.创新评价机制。制定全院工作管理考核办法及调研、信息、外宣、教培、预防工作考核办法,结合我院工作日志制度、每周督察制度及“大数据”信息化技术,建设并试运行集业务管理、行政管理、党建管理、队伍管理等于一体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将业绩评价与岗位职责相统一,全面激发人才活力。

            5.发挥典型引路作用。以党建带队建,加强党性教育和党性修养,通过开展“向革命前辈学习,争做合格党员”等系列党日活动,切实加强了干警的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加强先进典型的选树力度,以荣获“首都劳动奖章”“北京市政法系统群众心目中的好党员”“门检标兵”等荣誉为契机,不断创新典型榜样培养举措,积极选模范、树典型,培养了一批品行好、业绩好、讲责任、敢担当、守廉洁的检察人才,极大地激发了队伍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全院形成了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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