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检察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近日,门头沟检察院召开全院警示教育大会,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淑雅,院党组成员及全院干警参会。
会上,门头沟检察院对检察工作纪律作风进行了警示教育,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及最高检关于转发该规定的通知,并对近期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的5起典型案例进行了宣读和警示教育。
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淑雅进行了总结讲话,深入剖析了门头沟检察院部分干警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几个问题,并对全院干警提出了三个要求:
一是转观念,强作风。要转变过去的固有观念,深刻认识到当前我国党风廉政建设乃至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常态,对党员干部的很多要求不是严了,而是过去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要把“从前不当回事儿的事情”重视起来,从思想源头上树立起纪律与规矩意识。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做到将纪律规范入脑入心,打造一支作风硬朗、能打胜仗的检察队伍。
二是守纪律,明责任。严守纪律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障,检察干警要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廉政纪律、检察工作和办案纪律等各方面纪律。部门负责人要坚决落实好“一岗双责”,其他干警要切实担负起各项工作职责,确保检察机关的正常运转与检察工作的顺利发展。
三是讲团结,促和谐。全体干警要搞好团结,依靠团结出智慧、出成绩、出凝聚力、出战斗力。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要用实事求是的干练作风塑造自己、引领团队,要善于团结人,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要识大局、谋全局,在合作共事中加深了解,在相互支持中增进团结,更好地带领队伍。普通干警要做到以工作为重,在工作中多包容人、多理解人、多关心人,遇到问题多从自身找原因,互敬互爱,精诚团结,快乐工作,建立融洽和谐处室。